禁售檳榔,不僅因為它是一級致癌物
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終年36歲。傅松生前曾在社交平臺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係檳榔所致,呼籲大家“珍惜生命,遠離檳榔”。近日,“36歲歌手嚼檳榔6年因口腔癌過世”的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輿論場中關於禁售檳榔的呼聲再起。據浙江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透露,近期上級有關部門要求,浙江省內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識的檳榔製品,如果之後商家存在銷售檳榔行為,相關部門會進行處罰。
三年前,一篇題為《千億“軟性毒品”檳榔,和正在上癮的6000萬中國人》的文章廣泛流傳于網路,文中將檳榔描述為“軟性毒品”,指出其“有百害而無一利”,引發網友對檳榔危害口腔健康的熱議。近年來,禁售檳榔的社會呼聲很高,這次歌手傅松成為檳榔的受害者,再次引發社會對於檳榔危害的討論,多地掀起禁售檳榔潮是可以預見的結果。
其實,浙江義務這次禁售檳榔並非臨時作出的決定,而是醞釀已久的一項舉措。政府相關部門出手禁售檳榔,引發了諸多網民的大力支援和叫好,這在相當程度上代表了主流的聲音。但也要看到,檳榔被一些地方視為特色食品,並已形成了十分完備的產業鏈條,禁售檳榔必然會影響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也難免出現反對之聲。不僅此次浙江義務禁售如此,此前一些地方推出相似舉措,也曾引發不同的聲音。就連此前叫停檳榔廣告,也一直存在爭議,推進頗為困難。
有觀點認為,檳榔是一級致癌物,讓一些人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價,禁售理所應當。然而,對禁售不理解、不支援的人認為,僅僅因為檳榔是一級致癌物就禁售,這個理由很不充分。因為煙草中的尼古丁、鹹魚、熏制食品、隨酒精飲料攝入的乙醛等,都屬於一級致癌物,相應商品是否都應該下架禁售?包含致癌物的食品不僅只有檳榔,如果其他一級致癌物不禁售,就不應該專挑檳榔下手。比如合理的做法是,對於含有致癌物的食品,應提倡減少消費,通過健康的生活方式來防癌。
從表面上看,這話很有道理,但實際上,禁售檳榔並非僅僅因為它是一級致癌物,更因為在目前它並非食品。這是因為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取消了食用檳榔的類別,此後,檳榔作為食品的生產許可和監管缺乏依據。儘管檳榔陷入尷尬身份之後,各種不同的觀點較多,但既然檳榔已被清除出食品分類目錄,那麼在市場上被當作食品來銷售,就會顯得很不妥當。因此,下架和禁售是正常選擇。
不僅如此,只要《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作了這一修改,那麼,任何將檳榔當作食品的廣告或其他推銷活動,都失去了正當性。將檳榔當作食品來生產銷售,更應被當作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來看待。只有明白了這個道理,才能統一對檳榔的看法,進而化解紛爭,儘早開啟全面禁售檳榔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