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爭議、民事糾紛所有化解
“感謝你們這些天為我的案子東奔西跑。通過這些天的交流,我已釋懷了很多。從法律上來看,我缺少核心證據,不能證明員工醉酒的事實,所以,我願意與他們和解。”近日,某家電企業董事長張某對貴州省銅仁市檢察院辦案組的檢察官說。
盧某是某家電企業員工。2019年6月25日,輪到盧某值夜班。然而次日,工友卻發現盧某全身僵硬,沒了呼吸,遂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對盧某實施搶救未果,宣佈盧某死亡,死亡原因為“猝死”。
盧某死後,其妻子汪某及其兒子盧某甲向銅仁市人社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書。銅仁市人社局受理申請後,經依法履行相關程式並調查取證,作出了《認定工傷決定書》。
作為盧某所在企業的董事長,張某對該《認定工傷決定書》不服,打起了行政官司。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均判定人社局所作出的工傷認定沒有問題。張某又向法院申請再審。接到省高級法院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書後,張某還是不服。
“盧某曾在上班期間飲酒被人發現過,考慮到他的難處我當時沒有開除他。後來,公司竟又發現他使用假身份證騙取工作。鋻於盧某之前的種種行為,我堅信他是飲酒導致猝死。”今年1月,張某向銅仁市檢察院申請監督時,表達了自己的“憋屈”。
受理申請後,銅仁市檢察院組成辦案組,詳細審查了全案事實、證據,與張某委託的律師進行了交流,聽取了律師的觀點,梳理了全案爭議的焦點,及時在全國民事行政檢察專家諮詢網上諮詢了相關專家。最終形成的意見認為,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並無不當。
5月,辦案組與長期在外地的張某取得了聯繫,並走訪了其企業。通過座談交流,檢察官了解到受疫情防控影響,張某的家電企業經營狀況不是很理想,企業面臨不小的經營壓力。
檢察官還了解到,因為盧某傷亡一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張某的家電企業賠償盧某家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等近85萬元,每月支付盧某之妻汪某撫恤金近1000元。張某不服該仲裁裁決,已於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不承擔賠償責任。面對這一切,張某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都很大。
了解到張某的真實狀況和想法後,檢察官向張某說明瞭其申請監督案件的爭議焦點、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指出從現有的證據來看,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並無不當,法院的判決也沒有錯誤,選擇和解利大於弊,詢問他是否有和解意願。
“既然這樣,我願意和解。”聽完檢察官的分析後,張某表示。
隨後,辦案組聯繫了盧某的兒子盧某甲,與他進行了深入的溝通交流,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盧某甲願意酌情減免部分賠償金額。
今年6月,辦案組聯繫了張某與盧某家屬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的承辦法官。
“一邊是因工傷亡的企業員工,一邊是經營困難的企業,雙方都不容易,但是工傷只認定是與否,不區分過錯大小。現在當事人雙方都有和解意願,我想法檢兩部門可以再做做當事人的工作,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使這兩個案子得到圓滿解決。”承辦法官非常贊同檢察官的提議,當即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
近日,張某、盧某甲來到某區法院,通過法官和檢察官的共同努力,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的家電企業賠償盧某一方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工傷醫療費、撫恤金等各類賠償金共計78萬元,家電企業當場付清。
調解協議簽訂後,張某當即向檢察機關撤回了監督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