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有關規定
本報北京3月6日電(記者史兆琨)“三八”國際婦女節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貫徹實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切實保障婦女權益的通知》(下稱《通知》),從檢察機關依法做好支援起訴、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懲治犯罪、司法救助、訴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對檢察機關全面保障婦女權益提出具體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立法舉措,是我國婦女保護的專門法律規範,是國家人權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認識婦女權益保障法對於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的重要意義。
《通知》明確,各級檢察機關要全面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大支援起訴力度,加強對涉及婦女合法權益的行政訴訟、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監督力度,充分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從嚴懲處侵犯婦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犯罪,深入開展對涉案婦女的司法救助,結合司法辦案深入剖析侵害婦女權益的深層次原因,促進訴源治理。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結合檢察職能,制定有力措施,確保有關要求落地落實。加強“四大檢察”“十大業務”間的銜接配合,加強與其他有關機關和組織的聯動協作,協同發力,共同推進落實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婦女權益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