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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愛英:著力加強社區矯正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

2011年06月03日 22:10: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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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0月22日電 (記者 朱大強) 司法部長吳愛英21日在全國社區矯正工作會議上說,社區矯正作為刑罰執行制度,必須嚴格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和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要求,依法規範運作,維護刑罰執行的統一性、嚴肅性,著力加強社區矯正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

  社區矯正是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是指將符合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

  二00三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通知,決定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並確定北京等六省(市)為首批試點地區,之後試點範圍擴大到二十七個省(區、市),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三十五點八萬人,解除矯正十七點一萬人,現有社區服刑人員十八點七萬人。為推動社區矯正工作的深入開展,四部門最近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

  對此,吳愛英說,六年的實踐證明,社區矯正符合現階段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符合人民群眾對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是一項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制度。她說,要正確把握社區矯正適用範圍。《意見》再次明確,社區矯正的適用範圍是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被裁定假釋、以及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五種罪犯。各地在全面試行社區矯正工作中,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社區矯正的適用範圍。

  她說,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做好牽頭組織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人民法院要依法充分適用非監禁刑罰和非監禁刑罰執行措施。人民檢察院要加強對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公安機關要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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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