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鄒偉、黃小希)“司法工作人員執法犯法,社會影響尤為惡劣,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8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關於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況時說。
曹建明在報告中說,今年2月“躲貓貓”事件發生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立即派出工作組,指導當地檢察機關在較短時間內查清案情,對有關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今年4月,又與公安部聯合部署開展全國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活動,對社會關注的“牢頭獄霸”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對監管人員嚴重失職瀆職、侵犯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的案件進行嚴肅查處。
“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懲治司法領域中的腐敗的要求,堅持把查辦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放在重要位置來抓。”在報告中,曹建明用這樣的話語表達了查辦此類瀆職犯罪的決心。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刑罰執行中以錢抵刑和“前門進、後門出”等突出問題,曹建明說,結合開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專項檢查和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專項活動,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和私放在押人員等犯罪案件258件。
此外,曹建明還表示,檢察機關把監督糾正訴訟中的違法情況與查辦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結合起來,注意透過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輕判等現象特別是冤錯案件,深挖嚴查背後的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犯罪,共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7857人。
同時,檢察機關在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中加大責任倒查力度。“去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對60件反映司法不公的重點信訪案件進行責任倒查,對有失職瀆職行為的42名司法工作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建議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曹建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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