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協原常委、浙江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戴備軍被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查明,戴備軍在擔任浙江省計經委企業處處長、副主任,浙江省技術監督局局長,浙江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局長,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招投標、承接環保監測項目、“中國名牌”稱號評選、項目環評審批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400萬元人民幣。
同時,戴備軍在任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局長期間,違反有關規定,濫用行政權力,通過下發文件、會議要求或向有關主管部門打招呼等方法,強行要求全省污染源單位必須使用某公司所生產或代理銷售的儀器設備,而把其他廠家的儀器設備排除在浙江省污染源項目建設市場之外,損害了其他廠商的公平競爭。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戴備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依法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其提起公訴。
戴備軍于2009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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