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3日電(記者楊金志)全國法院“立案信訪窗口”建設經驗交流會3日在上海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咏在會上說,最高人民法院即將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立案信訪窗口”建設的若干意見》,從基礎設施、基本功能、行為規範、隊伍建設等方面加強立案信訪窗口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沈德咏說,立案場所與信訪場所要適當分開,總體上做到佈局合理、莊重大方、寬敞明亮、整潔衛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立案信訪窗口應採用“櫃檯式”或“窗口式”等開放辦公方式。要根據各地財力,盡力為涉訴群眾提供必要的訴訟便利。有條件的法院應配置公示螢幕、觸摸螢幕、傳呼系統等。
沈德咏指出,人民法院立案信訪窗口的基本功能有八項:訴訟引導功能;立案審查功能;立案調解功能;救助服務功能;查詢諮詢功能;材料收轉功能;判後答疑功能;信訪接待功能。
在行為規範建設方面,沈德咏說,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訪窗口要健全並實行首問責任制度、服務承諾制度、辦案公開制度、崗位目標考核制度和文明接待制度。
根據《若干意見》討論稿的要求,立案信訪窗口的工作人員應使用“您好”“讓您久等了”“您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等文明用語,禁用“你怎麼又來了”“你懂不懂”“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等不文明語言。
沈德咏還說,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訪窗口要強化隊伍建設,建立幹部相對穩定與定期輪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既保持工作的延續性,又保持其新鮮活力。一方面要配齊配強立案信訪領導班子和審判長崗位,另一方面要對擬任法官和部門中層領導副職的人選實行先到立案信訪窗口考察鍛鍊的長期制度。
記者在會議上了解到,目前我國已有78%的基層人民法院和85%的中高級人民法院建立了規模不等、條件各異的立案信訪大廳,有力地促進了審判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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