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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天花板”困局調查:晉陞遭遇多重制約

2011年06月03日 22:10: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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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數官員達到一定級別後,晉陞空間越來越小,從而在不同階段上遇到自身仕途的“天花板”。處在這種狀況官員被形象地稱為“天花板”官員。新一期《人民論壇》調查顯示,現行幹部制度的硬性規定和操作慣例等,促使“天花板”幹部在“45—55歲”這一年齡段上扎堆,同時多數人認為縣處級“天花板”幹部最多。

  《人民論壇》的調查顯示,64%的受訪者認為縣處級“天花板”幹部最多,70%的受訪者認為“天花板”幹部年齡為“45—55歲” 。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的李軍鵬教授認為,在黨政機關中,大約有四五十萬的縣處級幹部,作為一個龐大的中層幹部群體,他們中只有大概10%-15%的比例能夠在仕途上繼續升遷,剩下的就形成了所謂的“天花板”幹部群體,這是一種必然會出現的現象。

  不少幹部認為,從級別來看,在鄉鎮一級,幹部升遷的“天花板”是正科級;在縣一級,幹部升遷的“天花板”是正處級;在市一級,幹部升遷的“天花板”是正廳級。

  江蘇省泰州市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陸彩鳴認為,由於層級不同,每個層級的幹部升遷年齡“天花板”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說,鄉科級幹部遇到升遷“天花板”的年齡大約是45歲,縣處級幹部大約是50歲,而司局級幹部則大約是55歲。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的竹立家教授指出,目前一些地方組織部門形成了這樣一種用人政策,在幹部的提拔晉陞上以年齡劃線,有的地方規定:過40歲不能提拔為科級幹部,50歲不能提拔為處級幹部,55歲不能提拔為司局級幹部,科處級幹部50歲都要退居二線。正是這些政策,促使“天花板”幹部在“45—55歲”這一年齡段上扎堆。

  對於產生“天花板”幹部的原因,50%的受訪者選擇“現行幹部制度的硬性規定和操作慣例,如年齡和學歷的限制”。

  對此,李軍鵬認為,制度因素是產生“天花板”幹部的主要原因。中國一直沒有真正建立和落實職級與職務相結合的用人制度,中國公務員的晉陞制度還沒有完全走向公平與績效導向,對幹部缺乏明確的業績評估,一些幹部按部就班、論資排輩、熬年頭。

  李軍鵬指出,中國公務員也沒有嚴格的問責制度,除非犯有嚴重錯誤或違法。一些選任的幹部本來是“任期制”,結果變成了“久任制”。另外,公共部門幹部缺乏交流通道,公務員只有在本機關向上升的一元化上升通道,缺乏與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的交流渠道,公務員缺乏職業發展的“旋轉門”。

  對於一些地方的“幹部年輕化”舉措,陸彩鳴認為:“受任職年齡的限制,特別是一些地方片面強調幹部年輕化,在幹部任用中搞"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因而不同層級的幹部在升遷中往往會遭遇不同的任職年齡“天花板”。”

  此外,28%的受訪者認為“幹部隊伍的整體結構特點使"天花板"幹部的產生和出現成為必然,幹部隊伍整體結構是個"金字塔"形狀,必然意味著越高級的官員數量越少”。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指出,一般說來,當一個政府官員級別越來越高的時候,他在職務上繼續晉陞的機會也就越來越少。目前中國科級職務以下的公務員佔92%,只有8%的公務員是副處級職務以上。公務員晉陞領導職務需求的無限性與政府機關領導職務供給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極大地阻礙了公務員個人的發展空間,導致“天花板”幹部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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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