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月21日電(記者韓潔)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去年底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21日說,全面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意味著各地不僅要化解農村“普九”債務,還要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並建立起制止農村義務教育新債的穩定機制。
張少春在21日舉行的“全面推進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會議”講話中說,經國務院同意,《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的意見》于2009年12月21日下發,標誌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浙江、山東、河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西藏、雲南、青海、新疆17個省(區、市)正式全面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工作。
張少春表示,全面推進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是中央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破解“三農”難題的一項重要戰略部署,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他要求17個非試點省份和中央直屬墾區、林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全面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工作,首批14個試點省份也要深入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工作,鞏固化債成果。
2007年12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內蒙古等14個省份以省為單位開展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工作,同時其他省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2至3個縣進行化債試點,標誌著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化解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目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化債試點已取得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到2009年底,內蒙古等首批14個試點省份已基本完成化債任務,按時完成了國務院提出的“試點省份用2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村‘普九’債務化解”的目標任務。此外,17個非試點省份和中央直屬墾區、林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積極做好化債基礎工作。
張少春表示,下一步,各級財政部門在全面化解農村義務教育過程中,一方面要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並確保資金安全運作,同時還要將制止農村義務教育新債作為落實中央化債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大力創新體制機制,確保從源頭上制止新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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