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黃深鋼、岳德亮)“我們不應該只盯著城市房地產發展,而應該看到,農村建房也是啟動內需的好引擎。”全國人大代表、浙江臺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薛少仙說。
薛少仙代表說,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抓住當前農村建房快速增長和建築材料供給充裕的時機,把支援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鼓勵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這既是一項解決“三農”問題的具體政策,也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
在浙江,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已啟動農村住房改造建設項目1530個,實施農村住房改造31.8萬戶,完成建設投資621億元。薛少仙掰著手指頭跟記者算了一筆賬:浙江臺州2009年提出的目標是改造20萬戶農戶住房,單就農民建房的投資就達到300億元,而2008年臺州全部房地產投資也才126億元,其中住宅建設92億元。
農民建房難,曾是一個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在農民建房難的問題上,薛少仙代表建議國家要認真研究,積極作為,重點解決好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解決土地制約的問題。現在農民建房需求大,用地指標少,宅基地盤不出。由於用地指標控制得緊,許多農村出現違規違章亂建房現象。農村由於宅基地矛盾引起了大量的鄰里糾紛,影響了社會穩定。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創新目前的宅基地使用機制,把原有宅基地盤活,由各個村對待建宅基地、老屋拆建的老宅基地以及村民房前屋後的一些空地等暫時統一收回,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再分配。土地管理部門要更新管理理念,特別是在一些農民建房較多的村莊,要在保證用地動態平衡的前提下,對農民建房用地大力予以支援。
二是規劃在先,解決“有新房無新村”的問題。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農民有了錢就建房,缺乏規劃,分頭建設,村莊像攤大餅一樣向外擴張,村莊內部破舊不堪,又沒人住,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而且整個村莊基礎設施差,又散又亂又差,導致“有新房無新村”的現象。所以,必須嚴加管理,要在新一輪農民建房過程中,努力把農村建設成為真正的新型社區。
三是金融制度創新,解決農民建房資金的問題。國家要從制度上解決農民建房資金的問題,積極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創新,比如小產權房抵押貸款、集體林權抵押貸款以及村鎮銀行、農民互助資金社等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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