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艾福梅)“國內‘主流消費網購化’呈現出巨大力量,網貨已經成為社會消費熱點,網路購物已經成為主流購物模式。然而網店商戶既沒有在工商局註冊,也很少將這部分收入上報稅務部門,成為徵稅的‘真空地帶’。”全國政協委員朱奕龍建議,應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對網店徵稅。
輕點滑鼠、足不出戶就能從網上購買到所需的物品。隨著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大,各種交易平臺網站上註冊的網店數量越來越多,提供的商品種類不斷豐富。
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發佈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3.84億人,其中42.8%的人在最近一年中有過網上購物的經歷。以淘寶網為例,2009年淘寶網註冊用戶已達1.7億,年交易額超過2000億元。
朱奕龍說,按照相關法規,個人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在當地工商局註冊並取得個人經營許可,但對於網上交易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目前沒有具體的文件加以明確規定。所以任何人隨時都可以登錄一家網上交易網站,自行填寫個人資訊申請成為註冊用戶,繳納一定的費用,就能從事經營活動。
如果要想讓網店商家工商註冊並主動繳納稅收,除非有相關法規出臺強制執行。然而目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仍是空白,以何標準以及徵收什麼稅也沒有相關依據。
朱奕龍建議,國家應儘快建立網路商品交易法律法規,對從事網上交易的個人(企業)網上商店,實施註冊登記管理並依法繳稅。同時規範電子商務的發展,對日益發展的網上商店,有針對性地通過法律法規或政策進行規範和引導,嚴格網店實名制,通過“七天無理由退換”、“正品保證”等承諾方式打擊網銷欺詐、抵制偽劣商品,保護消費者利益。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