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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俊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法工作報告

2011年06月03日 22:09:35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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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11日下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審結11749件,同比分別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萬餘件,審執結1054萬餘件,結案標的額16707億元,同比分別上升6.3%、7.2%和16.4%。

  一、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人民權益提供司法保障

  去年,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579.7萬件,同比上升7.7%。

  ——加強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司法應對。最高人民法院適時調整司法政策,制定11個司法解釋、14個司法文件,指導地方各級法院妥善審理相關案件。各級法院在尊重司法規律的同時,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促進經濟協調發展。

  ——依法審理事關經濟發展的各類案件。各級法院審結合同類案件315.4萬件,同比上升8.6%;審結金融案件51.9萬件,同比上升12.9%;審結企業破產案件3573件,同比下降4.7%;審結勞動爭議案件31.7萬件,同比上升10.8%;審結智慧財產權案件3.6萬件,同比上升29.7%。

  ——依法審理涉及民生的各類案件。高度重視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各級法院審結人身損害、婚姻家庭、醫療糾紛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類案件201.6萬件,同比上升7.0%;審結涉農案件23.2萬件,與上年基本持平;審結審理物業服務、房屋租賃等案件26.1萬件,同比上升6.1%。

  ——加強涉外、涉臺和涉港澳審判工作。各級法院審結涉外民事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6%;審結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7.5%。適應兩岸“大三通”的新形勢,完善認可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相關制度,加強內地與港澳地區的司法協助。

  二、加強刑事審判工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76.7萬件,判處罪犯99.7萬人,同比分別下降0.2%和1.1%。

  ——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殺人、綁架、搶劫、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盜竊、搶奪、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各級法院審結上述案件26.7萬件,判處罪犯37.5萬人,同比分別上升2.3%和0.8%;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527件,判處罪犯3231人,同比分別上升13.8%和16.6%;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處罪犯2413人,同比分別上升20.9%和11.7%;加大對毒品犯罪打擊力度,審結此類案件5.1萬件,判處罪犯5.6萬人,同比分別上升16.5%和11.6%。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嚴把死刑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關,確保死刑案件審判品質。

  ——依法懲處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制定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依法懲處洗錢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犯罪行為,各級法院審結此類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3.0%。加大對集資詐騙、信用卡詐騙、制售假幣和假發票等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凈化市場環境,審結此類案件5.5萬件,挽回經濟損失152.1億元,同比分別上升6.3%和37.8%。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案件25912件,判處罪犯26226人,同比分別上升0.1%和2.0%。

  ——妥善處理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高度重視拉薩“3·14”事件、烏魯木齊“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堅持打擊極少數,團結、教育、爭取大多數,指導相關法院嚴格依法辦案,重事實、重證據,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辦理利用網際網路或手機製作、複製、傳播淫穢資訊案件的司法解釋,依法打擊淫穢電子資訊犯罪,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703件,同比上升47.5%。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少年司法工作,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規範減刑、假釋工作,各級法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51.3萬件,同比下降3.6%。協助有關方面認真做好對被判處緩刑、管制、免予刑事處罰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工作,共同推進社區矯正工作。

  三、加強行政審判及國家賠償工作,維護和諧的社會管理秩序

  嚴格執行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12.1萬件,同比上升10.5%;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531件,同比下降6.3%。

  ——依法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去年,各級法院審結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訴訟案件3.8萬件,同比上升18.4%;審結城建、公安、交通行政訴訟案件3.5萬件,同比下降18.5%。

  ——探索建立化解行政爭議新機制。在去年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中,通過加大協調力度,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和解後撤訴的案件4.3萬件,佔一審行政案件的35.9%。

  ——認真做好國家賠償工作。在審結的國家賠償案件中,決定賠償的450件,賠償金額為3406.8萬元。加大賠償決定執行力度,確保賠償請求人的權利儘快得以實現。

  四、加強民事執行工作,下大氣力解決執行難問題

  在加強清理積案的同時,各級法院執結新收案件244.6萬件,標的額5760.1億元,同比分別上升9.9%和9.5%。

  ——大力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經過深入細緻排查,各級法院共清理出2007年以前積累的執行案件347.9萬件,共執結各類積案340.7萬件,標的額約3430億元,使一大批積壓多年、當事人長期陳情申訴的執行案件得以解決。

  ——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協調金融機構和有關部門,將被執行人資訊納入徵信系統,推進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車輛登記等資訊共用,合力化解執行難。完善執行案件資訊管理系統,收錄630萬件執行案件資訊。

  ——切實規範執行工作。針對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下發進一步規範執行工作的意見,制定委託評估、拍賣和變賣工作的若干規定,完善立案審判執行協調配合、執行流程管理、分權制約、執行聽證等工作制度,推行執行全程公開和執行事項告知制度。

  五、加強立案信訪和審判監督工作,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訴求

  各級法院審結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12.5萬件,同比下降8.0%;依法提起再審3.2萬件,同比上升6.2%。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加強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各級法院從提高辦案品質、抓好初信初訪入手,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去年,群眾來訪105.5萬人次,同比下降9.4%。強化審判監督工作,在去年審結的再審案件中,因原判確有錯誤改判的11669件,佔生效裁判的0.18%。

  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創新人民法院工作機制

  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按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開制度等5項改革任務的實施方案,制定《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同時,為確保審判公正高效,大力推進人民法院工作機制改革。

  ——構建符合國情的調判結合工作機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將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工作全過程。在去年審結的一審民事案件中,調解和撤訴結案359.3萬件,佔62%,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

  ——推進審判制度改革和管理創新。進一步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全國人民陪審員數量由5.7萬人增加到7.7萬人,全年參與審判案件63.2萬件,同比上升25.1%。嚴格規範法官裁量權,推進量刑制度改革,促進量刑公平公正。探索建立案例指導制度,統一案件裁判標準。

  ——完善司法為民工作機制。在訴訟服務、調查取證、檔案查詢、公民旁聽庭審等方面為群眾提供便利。完善簡易案件速裁機制,提高審判效率。推廣巡迴審判,減輕當事人的奔波勞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依法為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7.6億元。

  ——完善基層工作保障機制。法院經費保障體制改革順利推進,人民法院經費保障狀況得到較大改善。改革人員招錄辦法,西部地區法官斷層狀況有所緩解。

  七、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關鍵來抓,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把加強司法廉政建設作為重中之重,不斷提高人民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狠抓司法廉政建設,先後派出4個巡查組,對下級法院的司法廉政狀況進行巡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並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建立廉政監察員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14個審判、執行部門設立專職廉政監察員,全國有2914個法院設立廉政監察員27745名,對審判、執行工作實行直接監督。去年,各級法院共查處違紀違法人員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137人。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在各級法院開展法官全員大培訓,大力推廣法官教法官、遠端教育、交流挂職等培訓方式,增強培訓效果。大力改進司法作風,重點糾正一些法官語言不文明、行為不規範、文書不嚴謹等問題。去年,全國各級法院共有9461個集體、25452名個人立功受獎。

  八、自覺接受監督,促進司法公正

  進一步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始終把接受監督作為正確履行職責、實現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及其他事項766件,走訪、接待全國人大代表483人。地方各級法院邀請各級人大代表5萬餘人視察法院工作6千余次,邀請各級人大代表8.4萬餘人旁聽案件庭審1.7萬餘次。認真接受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各級法院審結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訴案件9332件,其中,維持原判的3070件,改判2017件,發回重審732件,以調解、撤訴等方式結案3513件。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成立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全面加強與社團組織、專家學者、律師、基層群眾等各方面的聯繫。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將堅持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堅持狠抓隊伍建設,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強化基層基礎,努力實現人民法院工作的新發展。

  一要依法履行審判職能,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做好民事、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等工作,依法妥善處理在調結構、促轉變、擴內需中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確保黨中央關於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戰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犯罪,嚴懲境內外敵對勢力的各種分裂、恐怖、滲透、顛覆等犯罪活動。加大對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力度,促進可持續發展。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加強支援自主創新的司法環境建設。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損害賠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以及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徵地拆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勞動爭議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切實保障人民權益。進一步落實“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妥善審理涉及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的相關案件,為兩項活動順利舉行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司法公正高效。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繼續落實《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完善審判管理機制,細化工作標準,規範司法行為,提高司法水準。加強和改進審判監督工作,切實糾正錯誤裁判,維護司法公正。完善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機制,進一步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加強民意溝通,做到透明公開、陽光司法。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2009年民事執行工作專項報告的審議意見,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建立執行分權制約與責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執行水準。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落實信訪責任,完善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和上級法院帶案下訪、巡迴接訪等制度,切實解決群眾信訪中反映的問題。

  三要努力提高隊伍素質,確保公正廉潔司法。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培養法官良好的職業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紮實的工作,重點抓好教育、監督、預防、查處等制度建設,嚴格落實“五個嚴禁”,進一步加大查辦懲處力度,完善懲防體系,確保司法廉潔。進一步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和實踐鍛鍊,著力提高法官的實際工作能力。繼續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完善法官培訓、晉級和遴選制度。深化司法作風和法院文化建設,樹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觀。著力加強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設,為地方各級法院做表率。

  四要大力加強基層建設,進一步夯實法院工作基礎。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法院的監督指導。完善培訓制度,加強對中西部民族地區雙語法官的培養,繼續做好中級和基層法院院長培訓工作。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和人大、政府支援,進一步解決好基層法院經費保障問題,改進人員招錄辦法,緩解一些地方案多人少矛盾。繼續改善邊遠地區基層法院的司法條件。加強資訊技術在基層審判、執行等工作中的應用,提高司法水準。

  五要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共同維護司法公正。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及時研究辦理會議期間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執行監督法,積極做好專項報告、參與執法檢查、司法解釋備案等工作。不斷完善人大代表聯絡制度,更加廣泛地聽取人大代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完善辦理和反饋制度。認真接受政協民主監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改進人民法院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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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