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紀委在石家莊市先期對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採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案件調查的基礎上,對該案和涉及的有關責任人員作了進一步調查。
近日,省紀委與石家莊市委、市紀委及有關部門,對該案及部分違紀違法人員作出處理。經查,王亞麗檔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黨等基本情況虛假,錄幹違反規定,惡意向組織隱瞞虛假情況,並採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2009年5月27日石家莊市委已決定免去王亞麗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職務)。
經研究決定,對王亞麗的黨員身份不予承認,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時任石家莊市文化局人事處處長楊路群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給予時任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耿震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楊路群、耿震環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給予時任西柏坡紀念館館長趙貴世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時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振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鹿泉市委書記張國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石家莊市委宣傳部部長栗建華、時任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幹部處處長柳澤啟、時任鹿泉市委組織部長張志敏、時任鹿泉市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房建文、時任鹿泉市委組織部幹部科幹部付志勇黨內警告處分。
對此案涉及的其他人員,目前仍在調查中,待問題查清後再行處理。
省紀委指出,王亞麗採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是一起嚴重的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各級黨委、紀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採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的,一經查實,必須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嚴禁為他人提拔調動說情打招呼。從事組織人事工作的人員要盡職盡責,嚴格按照程式和規定履行職責。對在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各級各部門要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為契機,健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切實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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