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給海南國際旅遊島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海南目前已在全省重要旅遊風景區設立了27個旅遊巡迴法庭,堅持就地受理、就地審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審執一條龍、案結事了的原則,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早在2002年,針對三亞作為國際旅遊勝地遊客流動性大、旅遊糾紛多的特點,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便在南山、天涯海角、亞龍灣景區設立了旅遊巡迴法庭,實行巡迴辦案,快立快審快執,成為全國第一家擁有旅遊巡迴法庭的法院。旅遊巡迴法庭適用簡易程式,主要受理旅遊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出售假冒偽劣產品、餐飲欺詐、強買強賣、非法收取回扣等旅遊糾紛案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接到當事人口頭起訴後,法官現場辦案,現場解決紛爭,及時化解矛盾。在春節、“五一”、“十一”等假期,則派出法官到景區值班,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調處。
今年大年初二,南山景區旅遊巡迴法庭值班點接到兩位杭州遊客投訴。遊客通過旅行社介紹來三亞旅遊,行程安排共5天。大年三十晚上,導遊突然說沒有大飯店營業,要求遊客另外交150元,帶他們去消費,飯菜品質很差,遊客感覺受騙了。後經旅遊巡迴法庭協商市旅遊局與該旅行社導遊交涉,導遊當即退回遊客每人100元。
據介紹,旅遊巡迴法庭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不是就案辦案,對一些旅遊非訴糾紛,特別強調法庭的服務功能,注重說理教育,耐心疏導,時常取得勝敗皆服的效果。對於不屬於法院管轄的旅遊糾紛,巡迴法庭會立即啟動聯動機制與市旅遊委、消費者協會、工商、公安、景區多方協調處理。重大情況則迅速報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法院。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光瓊告訴記者,旅遊巡迴法庭具有程式簡約、成本低廉、便於執行等突出優勢,基層法院法官熟悉當地民情,經驗豐富,處理糾紛時得心應手,對簡易旅遊糾紛案件全部做到調解結案,實現了案結事了。(記者羅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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