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道的河南封丘黃河化工公司存在污染問題,封丘縣委、縣政府16日向媒體通報了基本情況和態度,表示要以“四個堅決”的態度妥善處理好這一問題。
通報說,新鄉市黃河化工有限公司原為國營封丘縣化肥廠,位於縣城西北部,1971年建廠,1987年進行氨醇聯產改造,1990年尿素生產線投產,由原來生產碳銨改為生產尿素。1998年破產。
2003年經封丘縣委、縣政府招商引資改制為民營企業,年產18萬噸尿素、2萬噸甲醇。2008年12月,因噪聲不能穩定達標、廢水排放不夠規範等問題,根據省市要求,封丘縣政府下發了《關於對新鄉市黃河化工有限公司實施停產整頓的決定》(封政文〔2008〕190號),責令黃河化工有限公司實施停產整頓。
停產期間企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2009年4月15日、6月9日新鄉市環保部門組織專家技術人員,對黃河化工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了兩次核查後,封丘縣政府2009年8月下發了關於對黃河化工有限公司(老廠)解除停產整頓的通知。2010年4月1日黃河化工有限公司恢復生產,封丘縣責成縣環保部門派出專門工作組,駐廠全天候監督、監測、指導生產。
通報說,2010年4月26—28日,新鄉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廠進行全面監測,該廠廠界噪聲、大氣達標,廢水除氰化物超標外,其餘監測因子COD、氨氮等達標,縣環保局及時對企業提出具體整改要求。2010年5月10日,企業申請對氰化物超標進行復查,經新鄉市環境監測站再次監測,氰化物未檢出。2010年5月11日晚11點左右由於高壓線纜短路發生故障停產。
通報說,群眾反映和媒體報道的企業環保方面的問題集中為兩個方面:一是企業新項目未批先建、違法生產。新項目為未批先建25萬噸合成氨聯產20萬噸二甲醚項目,2006年建成,違法試生產期間被新鄉市政府責令停產。由於該企業環評手續一直未完善,至今處於停產狀態。二是企業生產廢水、廢氣和噪聲超標,影響居民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
5月11日,媒體報道後,封丘縣成立黃河化工有限公司有關問題調查處置工作小組,5月12日晚,新鄉市委、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對該企業實施停產核查,並成立市縣黃河化工有限公司有關問題聯合調查組全面開展工作。5月14日,新鄉市環保局向封丘縣政府致函要求企業停產核查。5月15日封丘縣政府對該企業下達了停產核查通知。目前,省、市專家正在進行核查。
通報說,封丘縣委、縣政府明確表態,切實做到“四個堅決”:一是堅決以群眾利益至上作為處理有關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依法妥善處理好黃河化工有限公司有關問題。二是對媒體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堅決虛心接受,高度重視,積極整改。三是對未批先建的新項目,手續不完善,堅決不允許建設。四是下步將根據專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迅速整改落實到位;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堅決不允許開工。(曲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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