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行政裁量權更精細的“尺子”,是《湖南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的亮點之一。插圖/侯東梅)
避免同案不同罰,細分罰款額度,嚴禁“釣魚執法”……行政裁量權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
前日,人民網2010年4月“十大地方新政”出爐,湖南出臺辦法規範行政裁量權,立法禁止“釣魚執法”以27.9萬票位居榜首。
當記者將這個消息告知省法制辦主任許顯輝時,他對這麼多網友關注有些吃驚,“規範行政裁量權,在全國範圍內得到如此多的網友們的支援,體現了人民對社會公正的一種追求和期盼。”
“湖南人敢為人先,讓大家更關注這片土地”
歷時一個月,人民網2010年4月“十大地方新政”于前日產生,湖南出臺辦法規範行政裁量權,立法禁止“釣魚執法”以279253票拔得頭籌。此次評選共有317601名網友參與了投票。
“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票數集中在一個新規上,讓我們工作人員也很吃驚。”人民網時政部主編、“十大地方新政”評選欄目負責人郭亞飛表示,該欄目創辦4年來,從未看到呼聲如此之高的地方新政。
據了解,月度評選結束後,每月的第一名將有可能成為年度總評榜的候選,年底人民網將邀請各行業的專家以及網友來評選出總冠軍。
而正在進行的5月地方新政評選:“湘潭推駕照直考”進入候選榜;同時,在去年12月份的評選中,湖南湘鄉上網“曬”幹部住房居第一位。
郭亞飛說:“湖南人敢為人先,確實讓大家更加關注這片土地的發展。”
取消5萬元罰單的背後,是一個進步
規範行政裁量權,究竟能為老百姓帶來什麼?長沙新開鋪的經營戶譚女士有著切身的體會。
譚女士在長沙市新開鋪附近開了一家小超市,經營著近千種商品,是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幾個月前一次日常採購中,她誤將一件濫竽充數的商品擺上了櫃檯,結果被工商人員發現,根據工商部門以往的規定,這種行為屬於銷售未取得國家工業產品許可證的商品,她必須要繳納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實際上,她只賣出了一件商品,價值33塊錢,利潤只有4塊錢。
“每種商品利潤只有幾塊錢,罰款卻罰這麼多,我肯定想不通啊。”譚女士認為這樣的罰款太不合情理。
此前一段時間,工商部門被民間戲言為“管理就是收費”,“重罰款、輕服務”,甚至亂收費、亂罰款,嚴重影響工商部門執法形象。根據今年4月17日起,我省正式實施的《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下稱《辦法》),省工商局制定了規範行政裁量權實施辦法,從今年開始,類似譚女士的這種情況將得到根本性改變。
文件中規定,行使行政裁量權時,除了依照制度條文外,還要將行政處罰對象情節輕重,後果是否嚴重,有無及時改正等情節一併參照。綜合考慮後,譚女士5萬元的罰款取消了,責令改正後正常營業。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