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發現—— 隱性性別歧視造成女性求職難
“執法檢查中發現,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現象仍然存在,就業促進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再直接拒絕錄用女性,但隱性性別歧視現象並不鮮見。”今天下午,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李建國認為,在婦女發展和維權方面仍存在突出問題,要使男女平等從法律層面走向現實,任重道遠。
這次執法檢查覆蓋了我國內地31個省(區、市),發現部分中小企業侵害女職工勞動權益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女職工“四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保護不落實,裁員時將女職工作為首選對象等現象屢禁不止。
同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推進緩慢,《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女職工生育時,由生育保險統籌基金來支付女職工生育費用和產假工資,但是一些地方執行不到位,這直接影響了企業參加生育保險的積極性,增加了招用女職工的企業的負擔,加大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女性就業的難度。
關於女性高級知識分子和處級以上女幹部的退休政策,在部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這部分婦女過早退休,不僅直接影響了她們的經濟利益,同時也影響了她們的晉陞、發展,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也導致中高層女幹部後繼乏人。
執法檢查組建議,要儘快修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一是抓緊研究調整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以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二是進一步規範執行生育保險制度,建議在新制定的社會保險法中,將生育保險作為強制參保險種,建立覆蓋各類企業的生育保險制度,為女職工特殊權益的保護提供更高層次的法律支援。三是進一步規範女性高級知識分子和處級以上女幹部的退休政策。(記者 王亦君 崔麗)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