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6月21日淩晨1時40分左右,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發生井下火藥自燃爆炸事故,當班共發放礦燈77盞,已確認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確定沒有下井,正在進一步核查。 中新社發 CNSPHOTO 攝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煤礦安監局就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6·21”特別重大炸藥爆炸事故發佈通報。通報指出,這次事故是由該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私存炸藥發生爆炸引發的,且駐礦監管人員存在嚴重失職。
通報稱,2010年6月21日1時40分許,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井下發生一起炸藥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有作業人員75人,事故發生後有26人獲救升井。事故共造成49人遇難、26人受傷(其中7人重傷)。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和張德江副總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搶救被困人員,嚴防發生次生事故,弄清事故情況和人數,全力以赴救治傷員,做好事故善後工作,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派,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同志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緊急趕赴事故現場,對搶險救援、傷員救治、事故善後、事故調查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等作出全面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率有關人員緊急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該礦為鄉鎮煤礦,2008年被批准由6萬噸/年技改為9萬噸/年。截至2010年6月6日,該礦採礦許可證等證照均已過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若干規定的通知》(豫政〔2010〕17號)文件要求,該礦已被確定為關閉礦井。初步分析,事故是由該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私存炸藥發生爆炸引發的,暴露出以下突出問題:
嚴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該礦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確定為關閉礦井,而且採礦許可證等證照已經過期,地方政府已責令其停產,並採取了斷電措施。但該礦拒不執行停產指令,私自接通電源,繼續違法組織生產。
違法違規私存炸藥。該礦按規定本不應購置使用炸藥,但該礦在井下違規儲存炸藥量高達2噸多,且存儲在不具備儲存火工品條件的巷道中。存儲點無獨立回風系統,致使發生爆炸後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擴散到井下其他巷道,導致現場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死亡,造成事故擴大。
停產關閉措施不力。礦井停產、關閉工作不到位,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確定關閉的礦井,沒有採取堅決果斷措施,按照有關標準規定立即實施關閉並關實關死,要求其停產也沒有真正停下來。
駐礦監管人員嚴重失職。地方政府駐礦、包礦人員玩忽職守,沒有查處、制止該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和違規購買、儲存、使用炸藥的違法行為。
通報強調,這起事故性質惡劣,損失慘重,影響極壞,教訓十分深刻。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通報特提出要求: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對發現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的單位,要嚴肅處罰,及時向社會公示曝光,該關閉的要依法關閉。對弄虛作假、拒不執行停產指令、無證或證照不全非法開採的礦井要堅決依法及時予以關閉;加強煤礦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嚴禁煤礦私自非法購買、使用爆炸物品。煤礦選用的爆炸物品的安全等級必須與煤礦的瓦斯等級相對應,嚴禁使用非煤礦許用爆炸物品;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煤礦,堅決依法實施關閉。對納入關閉的礦井要堅決關死,對納入整合的礦井要堅決管住;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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