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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腐進入“深水區” 新規劍指官員隱性腐敗

2011年06月03日 22:07:36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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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風險大,浪急常翻船。勾 犇繪

  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益規範,貪官的腐敗方式也在發生變化,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向隱蔽性較強的資訊賄賂、期權賄賂等隱性腐敗行為。針對這一情況,中央先後出臺若干規定加以遏制——

  今年5月底,廣東省紀委證實,時任中山市市長李啟紅涉嫌股票內幕交易被組織調查。李啟紅被中央紀委“雙規”之後,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帶走協助調查,一個依傍權力的家族企業也由此浮出水面。據透露,李啟紅家族曾從上市企業中山公用的股價14個漲停板的飆升中獲取巨大收益,積聚的財富“保守估計有20個億”。而表面上看來,這些財富的積累與李本人並無干係,李不懂證券市場,最大的可能是將交易資訊透露給親朋好友,曲線牟利。

  如果早實施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5月26日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或許李啟紅的腐敗行為會被遏止。根據該規定,領導幹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資金融理財產品、企業及房產的情況均應列入應報告事項。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隨著腐敗行為的日益隱蔽化,目前反腐敗工作已經不再限于對赤裸裸的權錢交易的查處,中國反腐工作進入了查處“隱性腐敗”的“深水區”。

  “幫助賄賂”、“預期受賄” 

 

  隱性腐敗形式多樣化

  談到“隱性腐敗”,許多基層紀檢工作者一點也不陌生。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紀檢幹部給記者舉了個例子:該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祁崇岳在擔任市委宣傳部長期間,一名幹部長期巴結討好祁,並不直接給其送錢物,但一直為其辦許多私事,“甚至經常給他擦背”。這名幹部來宣傳部不到5年,就從非黨員當上了正科長。祁事發後,此人也因為受案件牽連調離了宣傳部。“與傳統的物質賄賂不同,這種帶著所謂‘感情色彩’的賄賂往往包著人情的外衣,打著禮尚往來的幌子,”這位紀檢幹部分析說,“但‘換湯不換藥’,腐敗的本質是不變的。對於這種新的腐敗現象,紀檢監察機關一樣應予以堅決查處。”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