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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政府不得直接插手土地拆遷

2011年06月03日 22:06:58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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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土地儲備機構不得從事一級開發具體細則有待明確

  昨天(9月16日),記者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到,在9月10日召開的相關會議上,國土部明確提出,2011年3月底前,土地儲備機構必須與其下屬和挂靠的從事土地開發相關業務的機構徹底脫鉤,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都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從明年4月開始,土地儲備機構將不再直接從事土地一級開發工作的規定,可以有效避免土地拆遷過程中的尋租現象。但是,一級開發中的拆遷部分到底由誰來操作至關重要,還有待國土部公佈細則。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價所所長趙松在看過該通知後表示,我國不少地方確實存在土地一級開發完全由地方政府(土地儲備機構)壟斷的情況,在土地收購、儲備、開發的環節中,很容易滋生腐敗。

  她舉例說,常見的情況是一二級聯動,就是政府與某開發企業達成協定,將土地一級開發交由其進行,在該塊土地上市出讓後,無論地價多高,從事一級開發的企業都會購地,購地後政府再給予一定比例的返還。在這個過程中,不僅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更容易滋事腐敗。

  據了解,按照國土部、財政部和央行于2007年聯合印發的《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規定,土地儲備機構有權對儲備土地進行前期開發、保護、管理、臨時利用。但一些土地儲備部門成立“城市建設開發投資公司”,進行融資和一級開發,即“政府行為,公司運作”。

  “一級開發中很重要的環節就是拆遷。”趙松說,土地的一級開發包括地上物的拆遷和基礎設施配套等內容。國土部此次的通知中,並沒有明確說明土地儲備機構不得從事哪些內容。她個人認為,如果將拆遷部分也交由開發企業來操作,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問題。

  趙松說,在此前的土地一級開發中,不少拆遷是由開發企業進行的。其中部分企業為了能夠儘快完成拆遷,採取了暴力拆遷的手段。而由政府組織拆遷,就會在相當程度上杜絕這樣的問題,對於被拆遷的人來說,更加公平。

[責任編輯: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