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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在22省區市局部和醫院開展電子病歷試點

2011年06月03日 22:06:44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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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部關於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的通知 

  衛醫政發〔2010〕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有關要求,我部決定在北京市等22個省(區、市)部分區域和醫院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現將《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試點省份衛生行政部門、試點區域和試點醫院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並及時將試點工作有關情況報送我部醫政司。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

  鼓勵有條件的省份推薦1-2家符合條件的縣級醫院參加試點。請各試點省份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填寫《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推薦試點醫院名單》(見附件),于2010年10月18日前報送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 鄧一鳴、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840、68792097

  傳 真:010-68792513

  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進電子病歷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我國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發展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建立和完善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資訊系統,是實現現代化醫院管理目標的重要措施,對完善醫院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電子病歷試點工作堅持“以人為本”,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在“十二五”衛生資訊化統一規劃框架內,通過電子病歷應用試點,在醫院建立和完善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資訊系統,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有效銜接,促進區域醫療資訊交換與共用,提高醫療機構資訊化管理水準,有效利用醫療資源,進一步提高醫療品質,保障醫療安全,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促進社會和諧。

  二、工作目標

  利用1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在部分醫院和部分區域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電子病歷系統;建立完善電子病歷應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運作機制以及品質評估和持續改進體系;探索醫院現有醫療資訊系統的整合方法,建立區域電子病歷數據中心;逐步建立區域內安全共用的電子病歷資訊管理系統和遠端醫療系統;對已發佈實施的電子病歷相關規範與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和進一步完善,使之能夠更好地推廣併為臨床工作服務。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