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14日說,正在全國推進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基層醫務人員合理待遇水準的措施。
這位負責人說,《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對基層醫務人員待遇方面規定了多項具體措施:明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基層醫務人員合理收入水準不降低;體現績效,建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機制,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有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適當拉開收入差距;提高地位,政府落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14日在中國政府網正式公佈。這是繼本月初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和規範基本藥物採購機制等文件發佈之後的第三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配套性文件。
這位負責人說,《補償機制》的總體要求是,按照保障機構有效運作和健康發展、保障醫務人員合理待遇的原則同步落實補償政策,建立穩定的補償渠道和補償方式。具體包括三方面內容:建立健全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大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大對鄉村醫生的補助力度。
其中,多渠道補償機制具體包括三個渠道:落實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的專項補助經費;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對落實政府專項補助和調整服務收費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性收入不足以彌補經常性支出的差額部分,由政府在年度預算中予以足額安排,實行先預撥後結算。
去年8月份以來,中國已有5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徹底改變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藥養醫”的機制,明顯減輕了群眾用藥負擔,但同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現了較大收支缺口。落實補償政策,建立穩定的補償渠道和補償方式,也將確保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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