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近期少數城市部分優質地塊出讓溢價率偏高,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國土資源部19日發出通知稱,堅決抑制地價過快上漲,堅決打擊囤地炒地閒置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落實調控措施。
通知指出,由於多因素作用下房地產市場健康運作面臨複雜局面,對此,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敏銳性,密切關注當前土地市場動向,抓緊採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把握供地節奏和時序,優化供地結構,調整供地方式。
通知稱,要完善調控措施,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任務,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供應總量未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市縣,年底前不得出讓大戶高檔商品住宅用地。要嚴格把握居住用地出讓的總量、結構和時序,堅決防範受多種因素驅動的歲末年初放量供地。
通知強調,凡可能出現“高價地”的地區,必須事前評估,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高價地,穩定市場預期。各地要加強地價動態監測,及時掌握地價異常變動,提高市場敏銳性和針對性。對招拍挂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地塊,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成交確認書籤訂(中標通知書發出)後2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的中國土地市場網頁下載並填寫《房地產用地交易異常情況一覽表》,分別上報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通知稱,嚴格執行招拍挂出讓制度和操作程式,規範房地產用地出讓行為。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縣招拍挂出讓公告的審查,對發現存在超面積出讓、捆綁出讓、“毛地”出讓、住宅用地容積率小于1、出讓主體不合法等違反政策規定的出讓公告,及時責令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撤銷公告,重新擬定出讓方案。違反規定出讓的,應責令立即終止出讓行為,並依法追究責任。
通知強調,嚴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用地性質。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用地性質搞商品房開發的,必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收回土地使用權,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重新招拍挂出讓。堅決制止擅自調整容積率行為。經依法批准調整容積率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批准調整時的土地市場樓面地價核定應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
通知還說,各地務必按照今年上半年房地產用地專項整治的要求和政策標準,進一步加大違法違規房地產用地清理查處力度,加快處置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促進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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