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律師嚴義明上書最高法,建議對公開審理的案件都進行庭審直播。目前嚴尚未得到回復。
庭審網路直播可監督公正
嚴義明在致最高法院院長的信中建議,加大庭審網路直播力度,能落實審判公開並最終實現司法公正。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也就是說,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的案件,都應公開審理。
他提到,庭審直播是可行也是必要的。就技術手段和法律而言,庭審公開都是可行的。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自治區都已嘗試庭審網路直播方式。2010年1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應勇作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表示,2009年上海網路庭審直播195件案件,網上點擊達900余萬次。
庭審網上直播,解除了庭審公開受到時間、空間的限制,擴大了公開的範圍,可在更大範圍內實現看得見的公正。
已直播案件類型較單一
昨日,記者登錄北京法院直播網,本市法院每天都有四五起案件,對全國網民圖文或視頻直播,涉及內容包括刑事、民事、智慧財產權案等方面。
嚴義明稱,庭審直播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對法律規定應公開審理的案件,沒有全部進行網路直播。是否庭審直播的選擇權,掌握在法院手中。
而且,網上直播的案件類型較為單一,案件較為簡單。涉及當事人人身自由和生命的、公眾較為關心的案件類型,和涉及公私權利爭議的案件,最應當公開,但還未普遍被納入庭審直播的範圍。
嚴律師建議,涉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當事人死亡的民、刑事案件應當進行直播。被告人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一旦出現誤判,其造成的錯誤將無法彌補。
涉及當事人死亡的民、刑事案件,如河北大學撞人案,當事人的家屬往往心理上對司法公開性的要求會更高,如果能踐行庭審公開,無疑會打消當事人家屬的疑慮,更好地發揮司法定紛止爭的作用。
建議直播拆遷類案件
此外,他還建議,行政訴訟案件,尤其是動、拆遷類案件,涉及當事人切身利益,如果訴訟中對拆遷裁決案件相關證據的審查和認定不細緻,審判程式不夠公開透明,往往會導致當事人反覆申訴或陳情。這類案件也應直播。
“目前不同案件、不同法院,庭審直播的程度不盡相同,但從長遠來看,應該做到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一律進行直播公開”。嚴律師說。
目前,他的建議信還未得到回復。
■ 業內看法
公開審理全部直播有難度
一名不願具名的法院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北京的法院在技術上已經能完全實現直播,但如果所有公開案件都進行直播,操作起來從人力物力各方面仍然有難度。並且就算是公開開庭的案件,是否能直播也要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才能決定。
■ 專家說法
應鼓勵公民建言國家機關
一名行政法學專家表示,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建議的權利,對於鼓勵完善現行制度的建議應該鼓勵。提建議的範圍不應只局限于律師和學者,有想法的每個公民都能做。不論是否有回應,有關部門如能通過建議得到政策上的改變,就是公民的貢獻。
■ 連結
律師上書求赦“最後的流氓”
近日,律師周澤(微博)上書各部委,請求“特赦‘最後的流氓罪’牛玉強及類似罪犯”。“特別是對依據1983年《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判處刑罰至今仍在服刑的罪犯,有必要全面甄別。”
但其目前也未得到官方回復。(記者 朱燕)
[責任編輯: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