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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吊拖費:是救援還是打劫?

2011年06月03日 22:05:16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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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上午11時,阿剛駕駛長途貨車“粵BJ4015”進入廣州,行至京珠高速花都段時遭遇車禍。當天,負責清理現場的交通拯救隊、廣州市花都區北興鎮“新城汽車運輸公司”共出動兩台吊車、4輛貨車;作業前,拯救隊向劫後余生的阿剛出示了一份報價清單,僅“吊車費”一項就高達4.5萬元,而全部清理費用約6萬元。

  6萬吊拖費,許多網友詢問,這是救人于水火還是趁難打劫,天價收費,價格誰定的?公司誰管的?施救資訊誰提供的?誰該負責對挨宰司機的制度救濟?

  質問:交通拯救隊敢要出天價,誰給了它底氣?

  交通拯救隊敢要出天價,並且理直氣壯,誰給了它底氣?

  廣州市物價局明文規定,“15噸以上貨車10公里以下的拖車費是650元,吊車費為1440元”,對15噸以上貨車的可適當上調,但浮度不能超出50%。而拯救隊索要的吊車費是標準的20多倍;其餘的搬運費、轉運費等也都超過了國家標準。對此,拯救隊的回答是:“物價局的規定太低。”

  拖車救援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而不是由市場定價。這是因為被救援的一方處於弱勢,沒有議價權,拖車救援費由物價部門核定,既保障公平,也提高效率。

  現在,拯救隊以高於國家規定的20多倍收費,你奈他何?這應該不是初犯,之前的物價監管顯然並未到位;如果物價部門能及時作為,拖車公司早該收斂了。其實,類似的新聞並不鮮見,陜西被曝光過“12公里路,拖車收費1萬多”,有媒體評論說“天價拖車費如同打劫”。

  針對這種現象,發改委、交通部去年聯合下發《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然而,天價拖車費還是發生了。這讓人浮想聯翩:是管不了,還是不願管?難道傳說中的“灰色利益鏈”真就存在?

  目前,當地物價部門已受理阿剛的投訴,這就得給公眾一個說法:只是恢復按標準收費並不夠,按兩部委的上述《通知》,對亂收費的,價格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現在,且拭目以待,既待這起個案的結果,更待它能引發連鎖效應,使類似做法徹底消失。

  反思:高速高價拖車拷問“行政壟斷”

  從成都到廣州,約2200公里路程,司機楊剛幫人拉貨的運費是12500元。不料,楊剛的貨車在京珠高速白雲機場出口處翻下山坡,交警部門找來的交通拯救隊開出的價格高達6萬餘元,讓人瞠目結舌。事後調查發現,這一開出天價救援費的交通拯救隊甚至不能拿出道路拯救許可證!

  高速公路道路救援亂象叢生已不是一兩天的事情,高速公路上車主遭遇高價拖車的情況幾乎天天都有,被媒體曝光的就不在少數,結果往往就是車主像無端被打劫了一樣,只好乖乖舉起手來投降。現實來看,高速公路拖車的資質是被“指定”的,社會救援機構的拖車被拒于高速大門之外,一旦高速公路上汽車拋了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孤立無援,除了活活“被宰”還有什麼更好的選擇?即便這位楊司機事情鬧得這麼大,自己都受了傷,交警也到了現場,不也還是沒逃過“被宰”的命運麼?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