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婦女節。國務院規定,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但是,作為都市職業女性,有多少人能享受到這“半天”的假期呢?昨天,本報微博上的一項小調查顯示,7成多的職場女性享受不到這半天假,還有不少女性表示壓根兒就沒聽說過還有休半天假的權利。
“調查一下,女同胞們,你們能享受到這半天假嗎?”昨天下午,本報在新浪微博上展開了一項小調查,短短一個小時內,轉發量就達到151次,還收到了103條評論。記者統計後發現,71%的網友表示“不放假,也不補休”:“沒有!強烈要求放假”、“沒有,今天第一次聽說,還有這個假”、“有這規定?單位至今沒動靜啊?”5%的網友表示“明天不放,以後補休”。不過,大約24%的網友“豎起”大拇指,表示“會放”:“我們公司給女同胞放假半天,而且還有禮品拿”、“我們放假,組織去泡溫泉,額外的福利是發了一些衛生巾”、“我們也有假,一起去春遊”。
“單位不放假,我們是不是可以去投訴?”“沒享受到這半天假,有加班工資嗎?”昨天還有不少網友給本報留言。為此,記者專門諮詢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有關專家。據專家介紹,國務院發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婦女節屬於法定節日。在三八婦女節這一天,如果是工作日的,則對婦女放假半天。但是三八婦女節、五四青年節等是一個倡導性節日,這種“法定節日”與元旦、春節、五一、十一這樣的“法定節假日”不同。“法定節假日”是國家強制單位給員工休息的日子,如果沒有特殊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應該給員工休假,否則就要給3倍的加班費。“法定節日”,通常沒有強制休假的規定,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戚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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