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從2008年起,連續提出將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陳秀榕代表,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透露,“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我再次提出議案,建議將反家庭暴力法儘早列入立法機關工作計劃。”
反家暴立法勢在必行
一組組調查數據令人痛心:某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至2007年因家庭暴力引發的12起殺人案件中,有13人死亡;在某省女子監獄,僅2007年,因家庭暴力殺人犯罪的婦女就有171人,佔該監獄各類故意殺人犯罪總數的30.35%;其中,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被迫殺夫案件就有163件。
一件件典型案例發人深思:2009年,某市25歲女青年董珊珊結婚一年就遭丈夫毆打致死;2009年,某省婦女高慶芝被丈夫打斷四肢,打瞎右眼;2010年3月,某省一名3歲女童因不會背古詩被家長打死……
“家庭暴力是對公民人身權利和基本尊嚴的侵犯,對公民個人、家庭以及社會都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陳秀榕拿著這些數據、指著這些案例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制定專門立法是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
2010年,全國婦聯對國內外反家暴狀況做了進一步調查和研究。某省64%的受訪成年人有被動遭受家庭暴力的經歷,近40%的夫妻承認有婚姻暴力,60%的未成年人遭受過來自父母一方或雙方的暴力。
“結果表明,家庭暴力引發的惡性案件有增多趨勢。反家暴立法勢在必行。”陳秀榕說。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