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2日播發《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採取有力措施,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和擴大試點範圍、違背農民意願強拆強建等侵害農民權益的行為。
通知指出,近年來,各地開展農村土地整治,有效促進了耕地保護;一些地方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對統籌城鄉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出現了少數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和擴大試點範圍、突破週轉指標、違背農民意願強拆強建等一些亟須規範的問題,侵害了農民權益,影響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糾正。
通知強調,各地開展農村土地整治要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統籌發展為導向,以增加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以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依法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體地位,依法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整治的農村建設用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優先滿足農村各種發展建設用地,經批准將節約指標少量調劑城鎮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須及時全部返還農村。土地整治活動要確保建設用地總量有減少、耕地面積有增加、品質有提高,堅決扭轉重建新、輕拆舊、重城鎮、輕農村的傾向,堅決糾正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等偏差,堅決制止實施過程中脫離發展實際、侵害群眾利益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指出,要堅決制止擅自開展土地置換等行為,嚴禁擅自開展建設用地置換、復墾土地週轉等“搭車”行為。嚴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強迫農民住高樓,要為農民提供多種建房選擇,保持農村特色和風貌,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和景觀價值的傳統建築。要尊重農民意願並考慮農民實際承受能力,防止不顧條件盲目推進、大拆大建。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必須舉行聽證、論證,充分聽取當地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未徵得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同意,不得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必須按明晰產權、維護權益原則,合理分配土地調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農村和農民利益受到侵害。
通知強調,要以耕地面積增加、建設用地總量減少、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為目標,規範推進以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內容的農村土地整治示範建設。嚴禁以整治為名,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嚴禁在農村土地整治中,違法調整、收回和強迫流轉農民承包地。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實行全程監管,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近期要對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面檢查,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一律叫停,進行整頓、規範和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超出試點範圍開展增減掛鉤和建設用地置換或擅自擴大掛鉤週轉指標規模的,嚴肅追究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並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責任編輯: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