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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將修訂 醉駕直接吊銷駕照五年不得重考

2011年06月03日 22:04:37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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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週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草案明顯加大了對醉駕的處罰力度,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擬將一律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

  專家表示,本次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主要是考慮到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刑法增加了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作出刑事處罰的規定,是為了和刑法修正案(八)相銜接,從而更好地有效懲治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飲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駕 一律吊銷駕照

  新修訂的刑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

  根據最新的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現行規定

  暫扣駕照6個月以下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做出的處罰規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一年內醉駕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