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草案維持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規定,同時將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這種修改,與民意期待有較大落差。
據專家解釋,我們稅改的方向是降間接稅,將來要大幅提升個稅在政府稅收中的佔比。發達國家個稅佔比達到50%左右,發展中國家一般也有20%~30%,中國目前只有區區6.3%。我國必須通過稅改,大幅提升個稅佔比,相應地降低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稅率。不再提高個稅起徵點,據說是給將來個稅留下納稅“火種”,以便將個稅發揚光大。
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放在現實中,又讓人糾結。現在民眾收入低、稅負重,普遍希望政府減稅,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各級政府也強調增加居民收入,甚至提出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設想宏大,討論和調研多年,但至今說的多、做的少。個稅起徵點,捨不得再提高;間接稅下調,又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
與此同時,全國財政收入卻在高增長,真成了“錢到手中為王”。去年財政收入的增速,已高達21.3%,今年前5個月月均更達到32%。這種遠邁GDP增速的財政增速,意味著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分到的蛋糕不僅沒有增大,可支配的東西反而在相對縮小。
但在今年兩會期間,各級政府紛紛向選民承諾,要著力提高居民收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強調,要著力提高居民收入、縮小貧富差距、富裕人民群眾,“居民收入與GDP同步增長”。很多地方向民眾承諾,居民收入增速不低於GDP增速。廣東等地還提出,實施居民收入五年倍增計劃,居民收入年均增長率超14.87%。
政府承諾並非兒戲,既然作了承諾,就要千方百計兌現。居民收入的增長,不是GDP增長帶來的自然增長,而是指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上的變化,在每年新增社會財富的分配中,居民要拿到較以前更大的份額。這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政府提高教育、醫療及社會保障水準,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增加居民收入;二是結構性減稅,大幅調低間接稅稅率,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應當承認,現在各級政府加大了財政對民生的投入,醫療、教育及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擴大了,保障水準也有所提高。溫家寶總理日前還表態說,任內要實現養老保險的全覆蓋。各類保障水準的提高,將使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得到實惠,這就相對地提高了居民收入水準。
按理,政府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增加對國民的福利供給,也不是壞事。但在目前我國的監管體制下,財政轉移支付的效率將是相當低下的,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政府收稅送“福”更可取。
居民收入增長不低於GDP增長,按理就應當增加居民所得佔國民收入分配的份額,其份額不應再有下降。這種份額的增加,鋻於國情,應當主要靠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來實現。降低宏觀稅負,把超高的間接稅稅率降下來,這是不可或缺的政策選項。如果不提高個稅起徵點,稅收結構調整又不給時間表,就很容易使人們失望。有關部門需有所作為,讓民眾相信政府對居民增收的承諾肯定會兌現。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