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事務除涉密等不宜或不能公開外,都要依紀依法向黨員公開。經北京市委同意,北京市委辦公廳近日印發《北京市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明確到2011年底,全市黨的基層組織都要實行黨務公開,達到“公開形式標準化、公開內容規範化、公開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標。
公開內容
突出重大決策、重大事項和熱點問題
黨務公開是指黨內事務的內容、程式、結果等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佈。按照《意見》,黨務公開的實施範圍,包括市及區縣黨政機關基層黨組織,鄉鎮及行政村、街道及社區、企業、學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和其他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公開內容主要涉及八個方面: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黨的思想建設情況,黨的組織管理情況,領導班子建設情況,幹部選任和管理情況,聯繫和服務黨員群眾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以及其他應當公開的事項。
按照《意見》,公開的內容要突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和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密切黨群關係。加強對黨務公開事項決策、運作過程和執行結果的公開。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等依照規定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外,都應按照黨紀黨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向黨員公開。在實際工作中,要著力抓好黨代會、全委會的公開,讓更多的黨員群眾以多種形式了解黨代會、全委會的決策過程和決策的成果。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