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 |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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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 |
公務接待費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 |
公務接待費 |
3737.53 |
1141.00 |
1326.25 |
1270.28 |
3786.49 |
1291.72 |
1200.54 |
1294.23 |
說明:
一、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2010年國土資源部使用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共50個,包括國土資源部機關、9個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相對獨立的副部級單位)機關及其27個所屬事業單位、其他12個部直屬事業單位。各單位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均控制在預算規模內。
二、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0年財政部批複國土資源部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811.24萬元,實際支出3737.53萬元,比預算減少73.7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1141萬元。其中,用於政府間資源合作出訪等120萬元,參加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國際礦業大會和國際地科聯、東亞東南亞地學協調委員會等組織的國際性專業會議735萬元,組織開展土地管理、地學、資源、地質災害等專業出國培訓、工作考察286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1326.25萬元,含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租用費等方面支出。公務用車主要用於以下方面:部機關及部所屬單位辦理公務、機要文件交換等公務活動,派駐地方國家土地督察局對督察區域內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實地監督檢查,中國地質調查局及所屬單位的公務用車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1270.28萬元,主要用於公務活動開支的工作餐費、會議室及接待車輛租賃費等支出,包括接待來訪外國團組開支的宴請費等外事接待支出,其中:國土資源部機關和9個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173.74萬元,中國地質調查局及所屬單位688.48萬元,其他部直屬事業單位408.06萬元。
三、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1年財政部批復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786.49萬元(較2010年預算3811.24萬元減少24.7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291.72萬元,較2010年增加150萬元,增長13.14%,係首次為9個新設立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安排的預算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1200.54萬元,較上年壓縮10.75%;公務接待費1294.23萬元,較上年壓縮3.02%。
[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