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通報2011年上半年煤礦瓦斯防治有關情況。通報稱,上半年,全國煤礦共發生瓦斯事故62起、死亡245人,同比減少21起、少死亡111人,分別下降25.3%和31.2%。
其中,發生重大瓦斯事故4起、死亡54人,同比分別下降33.3%和29.9%;沒有發生特別重大瓦斯事故。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瓦斯防治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
一是重大瓦斯事故還時有發生。今年以來相繼發生了4起重大瓦斯事故,且時間相對集中。
二是瓦斯事故所佔比例大。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佔全國煤礦較大以上事故的53.8%和62.7%。
三是部分地區瓦斯事故多發。湖南、雲南、貴州、吉林、黑龍江、遼寧、四川、重慶等省(市)瓦斯事故較多。
對於瓦斯事故的原因,通報指出,主要是部分地區和煤礦企業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理念,打擊非法違法生產不力;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瓦斯防治先進理念、技術、裝備和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突出表現在:
一是非法違法生產仍然嚴重。上半年非法違法生產共造成較大以上瓦斯事故13起,造成 110人死亡,分別佔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41.9%和52.9%。今年以來發生的4起重大瓦斯事故均發生在非法違法生產礦井。
二是“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今年以來共發生12起較大以上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4人死亡,分別佔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38.7%和40.4%。主要是一些地區和煤礦企業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宣傳貫徹不到位,沒有嚴格執行區域和局部“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特別是一些小煤礦甚至根本不實施區域防突措施,冒險採掘引發多起突出事故。
三是通風瓦斯管理不到位。一些煤礦瓦斯抽採不達標,通風系統不完善,局部通風管理混亂,造成瓦斯窒息和爆炸事故。一些低瓦斯礦不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管理的規章制度,造成瓦斯事故,上半年有8起較大以上瓦斯事故發生在低瓦斯礦井。
四是監測監控系統沒有發揮作用。一些煤礦企業感測器安裝數量、位置不正確,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不能保證系統正常運轉,關鍵時候不能發揮預警和斷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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