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中國青基會:“中非希望工程”10%管理費合理

2011年08月18日 13:35:43  來源:新京報
字號:    

  青基會:“中非希望工程”10%管理費合理

  稱善款不進“世界傑出華商協會”腰包;楊瀾 否認擔任工程共同主席;業內人士稱協會名稱應與註冊一致

  24歲,身兼“中非希望工程”執行主席兼秘書長、全球華商未來領袖俱樂部秘書長的盧星宇,這兩天成為網路紅人,身份飽受質疑,有網友擔心,“中國拿出15億元在非洲援建1000所希望小學這個項目卻由這個小妹妹負責。”

  據網友稱,盧星宇的父親正是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執行主席盧俊卿,而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則與中國青基會共同發起“希望工程走進非洲”項目。中國青基會為此被捲進風口浪尖。

  昨日,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就網友的疑問做出回應,稱世界傑出華商協會負責向其會員勸募,為“希望工程走進非洲”捐款。中國青基會負責接受捐贈,對捐款管理和項目管理承擔責任。雙方是公益性質的合作,不是商業合作。

  另外,在“中非希望工程”官網顯著位置公佈的工程組委會名單中顯示,楊瀾擔任“中非希望工程”共同主席,但8月17日晚11時,正在美國度假的楊瀾通過其認證的微博申明,否認擔任中非希望工程共同主席,並說該項目曾兩次邀請她做其共同主席,她皆因為不了解情況而拒絕,申明與該機構沒有任何關係。

  據調查,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在香港註冊為“世界傑出華商協會有限公司”,而其官網及社會活動中都沒有有限公司字樣。

  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秘書長黃浩明指出,根據國際針對資訊公開的標準,在登記時是什麼機構名稱,對外公佈就要是什麼機構。如果你提供的資訊不完全,造成資訊不對稱,就帶有一定的隱瞞或欺詐,在公益領域就有可能誤導捐贈人。

  中民慈善資訊中心資訊部主任宋宗合指出,跨國公司、境外企業在與基金會合作設立基金時,只要共同設立管委會就可以,再嚴格一點就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但並沒有法律要求必須備案。

  但他強調,根據大陸的法律規定,境外組織不能在中國開展公募,但對私募這一塊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在會員間開展私募並沒什麼不對。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