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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事業公信力需法律支撐 立法現狀不容樂觀

2011年09月07日 13:47:04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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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宜繪

  隨著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資訊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面向公眾徵求意見,公眾對指引的發佈充滿期待。

  追責機制缺失,資訊披露、中間評價等環節構架薄弱,監督管理機制缺乏……人們更加期待慈善事業立法儘早出臺。

  我國慈善事業現狀如何?為何慈善事業法遲遲未能出臺?遇到了哪些難題?近日,我們就此採訪了參與慈善立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鄭功成。

  慈善事業還很年輕

  我國已明確將慈善事業列入社會保障體系並鼓勵其發展

  【新聞背景】

  近年來,中國慈善捐贈數量增長較快,但公眾通過慈善組織進行的捐贈卻大幅降低。今年3至5月間,捐贈總額為62.6億元,6至8月為8.4億元,降幅近九成。與之相對應的是,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捐贈和點對點的個人捐贈數量卻在持續增加。

  記者:您如何評價我國的慈善事業?

  鄭功成:我國慈善事業是一個非常年輕的事業。我在1994年中華慈善總會成立時就開始關注慈善,見證了慈善事業十幾年來由產生到逐漸發展的過程。

  時代背景利於中國慈善事業大發展,中國已經明確將慈善事業列入社會保障體系並鼓勵其發展。我國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現實構成了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同時,國民經濟近些年來的飛速發展又為慈善事業的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所以,從目前的現狀來說,社會條件、經濟基礎和社會環境都有利於慈善事業的發展。

  但慈善事業畢竟年輕,發展中存在一些問題。第一是失范,我國的慈善法制還不夠完善,慈善機構的發育還不夠成熟;第二是我國目前沒有出臺慈善事業法,慈善組織的定性和定位不明確;第三是公民的慈善意識不是十分理性,大家有樂善好施的慈善意識,但是現代慈善意識較淡薄;第四是慈善事業的資源動員能力有限,慈善事業在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功能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