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4日審議清潔生產促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規定,國家設立中央財政清潔生產資金,包括部分中央預算內安排的節能減排項目資金和中央財政清潔生產專項資金等。
草案對清潔生產資金的使用範圍作了明確規定:用於支援國家清潔生產推行規劃確定的重點領域清潔生產工作的實施;重點支援列入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實施清潔生產效果明顯、完成節能減排指標份額較大的項目;優先支援生態脆弱地區生態保護有明確目標和措施需要實施清潔生產的項目。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表示,為了進一步推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準,草案強化清潔生產審核相關內容,明確國家建立清潔生產審核制度,明確企業是清潔生產審核的主體,擴大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範圍。
汪光燾說,草案明確國家建立清潔生產推行規劃制度,提出規劃應當包含兩項內容:一是推行清潔生產的目標、主要內容和主要措施;二是按照資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水準確定的開展清潔生產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工程、重點企業名錄。(賈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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