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諸多圍觀事件引發道德危機,有學者提出,將“見死不救”入罪,進行法律懲罰,這一提議得到不少網友贊同。
正如魯迅所說,我們的國家從來不缺少“圍觀”的人群。
和“見義勇為”相對,“見死不救”是否也可以成為法律概念?道德問題究竟能不能被法律解決?顯然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認為“見死不救”應當成為罪名,這可能會導致更多問題的產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說,當自律變成他律,其結果可能是提升社會的道德水準,也可能相反,因此,要慎重再慎重。
法律無法改變社會的冷漠
當道德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求諸法律也不失為一個辦法,這或許正是“見死不救”入罪被很多人認可的原因。然而,一旦成為現實,社會就不得不面對更加複雜的問題。
喬新生說:“見死不救絕對不能入罪,倘若見死不救也會受到法律懲罰,那麼就意味著給公民加了一個不確定的義務,人為地擴大的公民義務,這會讓公民時刻處於尷尬之中,連上街都不安全。假如一個人走在路上,遠遠看見一團東西,繞道走了,卻要因此而受到法律懲罰,這顯然是不合適的。”
如果說見死不救是個人的不安全,那麼見死不救入罪,可能就是所有人的不安全。喬新生說:“為什麼人們覺得應該將見死不救入罪?是冷漠。整個社會的冷漠讓人們失去了對道德約束的信心,轉而尋求法律約束,希望通過法律約束來改變冷漠的現狀。但事實上,冷漠是有社會基礎的,恰恰是因為司法機關和執法機關沒有正確的判決,從南京的彭宇案到鄭州大學生被判賠償,再到天津司機被判賠償,司法和執法機關沒有正確地保護公民權利,救人者反而被判違法,導致人們更加失去了救助之心。在這個時候,如果依舊用法律來約束人們見死必須要救,見危必須要救,可能得不到應該有的效果。”
社會管理水準亟待提高
社會冷漠、道德滑坡,解決的根本之道,在喬新生看來,並非是法律的缺席,所以,僅從法律角度尋求方法,並非良策。
喬新生說:“今天的社會,造成冷漠的最大問題,是社會管理水準不高,公權力的執行不力,如果法律已有的公民權利都得不到保護,何談更多的保障?”
因此,解決之道首先在改變管理水準和執行水準,削弱冷漠產生的基礎,而不是對公民加以更多的義務和約束,喬新生說:“目前,首先是要加強公共產品建設,讓更多的街道有攝像頭,有監控設備,以便第一時間發現罪行,明確責任。其二是不要轉移問題所在,更不能回避問題,網友們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意見並非一定成熟,不要被一時的激憤所左右。加強社會管理水準,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把權利政府變成責任政府,把管理政府變成服務政府,這才是從根本上改變冷漠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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