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十四世達賴喇嘛發表了一篇關於自己“轉世問題”的聲明,儘管借用了一些佛教詞藻作為裝飾,但其核心意圖很清楚,就是否定已經延續數百年的達賴喇嘛轉世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宣稱只有他本人才能決定“轉世何處,怎樣轉世”。達賴追隨者們也吹捧這個聲明“會成為一份重要的歷史文獻”。在筆者看來,達賴此舉不過是為了拉具有悠久歷史的藏傳佛教為他一個人殉葬,在其禍藏禍教的分裂主義歷史上再加一條罪狀。
達賴又在撒謊
筆者曾多次指出,十四世達賴有一個改不了的愛撒謊的毛病,在這次聲明中他的毛病犯得更重了。現擇其要者。
謊言之一,“金瓶掣簽的規則,只是滿清勢力的強橫表現,而非藏人信賴的宗教儀軌”。事實是,1792年進藏平息廓爾喀入侵的清朝統帥福康安與八世達賴、七世班禪等僧俗要員,遵照乾隆帝“必當妥立章程,已期永遠遵循”的訓示,共同商議了29條辦法,其中提出了金瓶掣簽制度。1793年清廷正式頒布《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第一條即規定今後包括達賴、班禪在內的藏傳佛教大活佛的轉世應進行金瓶掣簽。史載:當中央政府特使將特製的金瓶送到拉薩的時候,八世達賴早早從布達拉宮下來恭迎,對欽差表示,皇帝“特頒金本巴瓶,欽差御前侍衛等赍送,護衛佛門,實已無微不至,我實感戴難名。嗣後唯有欽遵聖訓,指認呼畢勒罕時虔誠誦經,于大眾前秉公拈定,庶使化身正確,宣揚正法,遠近信心,闔藏僧俗頂戴天恩,無不感激。”十四世達賴在“聲明”中承認“八世達賴喇嘛江白嘉措特別著述金瓶掣簽的修法儀軌”,又多次表示“轉世靈童的重要目的是繼承前任的事業”,卻對八世達賴及其後各世達賴奉行金瓶掣簽的意願和傳統橫加否定,必欲除之而後快,實屬對歷世達賴的蓄意背叛。這種公然欺師滅祖的行為,使人不能不懷疑他本人的真實身份。
謊言之二,“通過金瓶掣簽認證的只有幾位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及部分其他喇嘛”。事實是,金瓶掣簽制度建立後,在西藏首先認定的活佛是第八世帕巴拉。至清朝末年,在中央政府管理的39個活佛世系中,先後共認定轉世靈童91位,其中76位經過金瓶掣簽認定,15位報請中央政府特準免於掣簽。可見絕大多數轉世靈童是經過掣簽的,即使免掣,也必須經中央政府批准,其他任何每人平均無權決定。就拿達賴喇嘛世系來說,十世、十一世、十二世均通過金瓶掣簽產生,九世、十三世和十四世則經中央政府批准作為特例免掣。比如認定九世達賴時,當時七世班禪率西藏僧俗官員請求駐藏大臣,“請奏明皇上,免於金瓶掣簽”,隨後嘉慶皇帝派人入藏頒旨免簽。在認定十三世達賴時,也經過光緒皇帝下旨“毋庸掣瓶”,才能夠免掣的。
謊言之三,“十世達賴喇嘛的認定,未經過金瓶掣簽,但為了照顧滿清政府的面子,對外宣佈以金瓶掣簽認證的消息”,“十二世達賴喇嘛在金瓶掣簽之前,已經認定確立”。而由當時達賴身邊的侍讀堪布所寫十世達賴喇嘛的傳記《奇異珍寶串珠》中記載,1818年12月尋訪到一個理塘兒童後,當時西藏地方上層官員確實曾希望“免於金瓶掣簽,……向大皇帝上奏請求儘快恩準”。嘉慶皇帝回旨予以了嚴厲申飭,明確要求“此次理塘幼童,即作為金瓶掣簽之一。俟續有報者,再得其二”。按此旨意,西藏地方又尋訪到兩名幼童,于1821年藏曆正月四日召集僧俗官員“商議後一致同意,……以此三名上奏大皇帝,請求恩準掣簽”。經道光皇帝批准,1822年藏曆正月十五日在布達拉宮供有皇帝牌位和畫像的薩松南傑殿舉行了金瓶掣簽儀式。認定十世達賴後西藏僧俗進一步接受了金瓶掣簽作為認定活佛轉世靈童的重要環節。經過金瓶掣簽的十一世達賴圓寂後,咸豐皇帝下令由熱振活佛擔任攝政,向各地發佈文告要求報告“靈異兒童”出生情形,結果尋到3名。1858年藏曆正月十三日,由駐藏大臣滿慶主持在薩松南傑殿舉行了金瓶掣簽儀式。滿慶還對靈童的父親平措次旺說,“你的兒子經金瓶掣簽確定為達賴喇嘛的轉世,你向大皇帝謝恩”。這些情形也被當時西藏地方記載在十二世達賴喇嘛的傳記中。十四世達賴為了推倒金瓶掣簽制度,不惜以否定八世達賴以來歷世達賴喇嘛的合法性為代價,數典忘祖,忤逆不道,莫過於此。
謊言之四,“我是由西藏攝政和民眾大會……尋訪、認定的,沒有中方的任何干涉”。查十四世達賴生於青海湟中縣祁家川一農戶家庭,俗名拉木登珠,1939年10月由當時的國民政府撥款10萬銀元並派兵護送到拉薩,作為第十三世達賴土登嘉措的轉世候選靈童。1940年1月26日,經中央政府批准負責轉世靈童尋訪的熱振活佛,向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呈遞了請中央政府免於掣簽的報告。2月5日中央政府頒發命令“免於抽籤”,“特準繼任為第十四輩達賴喇嘛”,並再撥款40萬銀元為坐床經費。沒有中央政府的支援和冊封,拉木登珠不過是一個回、藏、漢混居地區普通男孩。達賴還否認吳忠信主持了自己的坐床典禮,而吳忠信在《西藏紀要》一書中清楚寫道,與“中央主權最為關係者,則為座位問題。……乃照駐藏大臣舊例,請忠信與達賴面南而坐。座位問題既定,……遂按舊例及宗教儀式辦理”。熱振活佛呈中央政府的電報也寫道,“第十四輩達賴喇嘛坐床典禮,地址在布達拉大殿。是日蒙藏委員會吳委員長忠信率屬親臨主持,甚稱吉慶”。可見十四世達賴是由中央批准、免於掣簽、准予坐床,並派員主持了典禮的。達賴否定這些,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自己成為十四世達賴的合法性。
謊言之五,西藏與清朝政府之間是“供施關係”,到民國時期西藏與中國之間的“供施關係”也已經斷裂。這也就是說清朝政府並不享有對西藏的主權,只是西藏的一位有錢的施主,而到了民國則連這種象徵性關係都沒有了。這實際上就是達賴“中間道路”宣稱的“人民解放軍1949年進入西藏時,西藏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的謊言。更多的史實不說,僅清朝政府多次對西藏用兵,廢止勾結外敵的夏瑪巴活佛系統,將叛國通敵的僧人“對眾剝黃正法”;押解六世達賴赴京受審;兩次下令革除十三世達賴名號,誰見過這樣對“上師”享有生殺予奪大權的“施主”?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掌握西藏地方大權的活佛禮敬皇帝、奉旨稱臣、接受調遣等事實不絕史書,有關文件、文物至今仍妥存于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文檔、博物館,誰見過對“施主”如此卑微的“上師”?民國政府在“臨時約法”、“憲法”中均規定了對西藏地方的主權,設立蒙藏委員會專管蒙古族、藏族地方事務,歷屆國會、國民大會均有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參加。歷史事實無可辯駁地表明,無論中國中央政府有何改變,都一直掌握有西藏地方行政、宗教、外事、駐軍等方面的最高決定權,有效行使對西藏的主權。西藏和平解放把一切帝國主義勢力逐出西藏,而民主改革更使西藏同全國一起建立起統一的社會政治制度。有關“供施關係”的言論,只說明達賴至今沒有放棄“西藏獨立”的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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