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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

2011年11月17日 08:36: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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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環境保護部相關負責人16日通報說,《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于16日起開始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二次徵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並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

  今年入秋以來,北京等城市接連出現灰霾天氣。而美國使館和北京市環保局關於監測數據誰更準確的辯論更是讓“PM2.5”這個專有名詞迅速“走紅”。

  PM2.5指直徑小于等於2.5微米的顆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氣的“元兇”之一。其能負載大量有害物質穿過鼻腔中的鼻纖毛,直接進入肺部,甚至滲進血液,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上述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區域灰霾現象頻繁發生,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空氣品質管理要求。

  該負責人透露,《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主要有三方面改變:一是將現行標準中的三類區併入二類區;二是完善污染物項目和監測規範,包括在基本監控項目中增設PM2.5年均、日均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收緊PM10和二氧化氮濃度限值等;三是提高數據統計有效性要求。

  據悉,這是中國首次制定PM2.5的國家環境品質標準。上述負責人指出,把PM2.5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每立方米0.035毫克和每立方米0.075毫克,與世界衛生組織過渡期第1階段目標值相同。這既符合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也能更好地表徵環境空氣品質狀況,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結果不一致的現象。

  該負責人稱,中國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監測技術,但在全國範圍內立即開展PM2.5監測工作還有一定難度。未來,環保部將繼續加大投入,確保2016年新標準全面實施時,各地有能力開展PM2.5等新指標的環境空氣品質監測工作。

  他強調,不管是控制PM10還是PM2.5,改善環境品質的關鍵是減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濃度降低了,中國的空氣品質狀況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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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