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昨天公告,明年1月1日起,北京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首次統一,定為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740元,低於740元即為低收入家庭。城鄉低保標準也同步提高到520元和380元,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此標準,即可享受低保待遇。
城鄉低保標準一年兩漲
據介紹,今年低保標準已提高兩次,是近年來調整幅度最大的。明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准將再調高至52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調至380元。這意味著,明年起,北京市民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520元,可享受政府制度性救助,每月按照家庭實際收入狀況,全額或差額領取低保金,確保達到家庭月每人平均520元的最低生活標準。農村低保待遇與此相同。
市民政局介紹,城鄉低保標準已實現社會救助與物價上漲的動態掛鉤,將更好地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副局長陳百玲介紹,低保標準的測算依據,是一段時期內,居民食物和基本生活消費負擔指數,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正努力做好物價水準監測,完善物價波動與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調整的聯動機制。
城鄉困難居民標準統一
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明年1月1日起將統一,將統一上調為家庭月每人平均740元,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740元,即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是經濟困難居民獲得得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的首要認定條件。
此前,北京市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相差較大。比如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為731元,是當時城市低保標準的1.7倍;農村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則為所在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的1.3倍。
市民政局稱,此次標準調整,農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最高增長了298元,是北京市社會救助標準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舉措
低保人群每半年核查一次
本報訊 由於低保標準隨城市最低工資、相關社會保障待遇的同步連續上調,北京市的低保人群正在呈持續減少趨勢。兩年前,北京市的低保人群約23萬人,今年下半年已下降至21余萬人。
市民政局社會救濟處處長呂海燕介紹,不少中青年低保人群隨著再就業或工資待遇提高,會主動申請退出低保;同時,民政部門每半年,也會對低保家庭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動態核查。低保人群是動態變化的,能進能退,“應始終保持政府財政的低保資金,發放給生活最困難的人群”。(魏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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