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調查
如何彌合社會誠信“斷裂帶”
古人云,“人無信不立”。
近年來,我國社會生活中誠信缺失問題日益凸顯。那麼,誠信缺失將給社會系統帶來怎樣的危害,導致社會失信的深層原因有哪些,如何加強徵信體系建設,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強調,“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抓緊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
危機來襲:誠信告急凸顯社會之變
最近,“三亞宰客”事件仍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當地有關部門、網友各執一詞,爭執不下。無論事件最終結果如何,這一事件都將旅遊市場的誠信問題推到了輿論聚焦點。
而在此前,一系列誠信事件凸顯了社會誠信的缺失和誠信建設的滯後。三鹿“毒奶粉”事件、“周老虎”事件、唐駿“學歷門”、河北大學校長“抄襲門”,多領域造假醜聞頻出,公眾一次次感覺通往誠信的大門越來越窄。
2011年下半年,《小康》雜誌社中國全面小康研究中心聯合清華大學媒介調查實驗室,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2011中國人信用大調查”。
調查的結果顯示,2010年—2011年中國信用指數為62.7分,從2005年至今的走勢看,中國信用指數始終處於低位運作態勢。
數字背後,是愈發凸顯的社會信任危機。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千古信條。孔子曾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然而,近年來,失信事件頻發。
“誠信是作為一種社會關係存在的,與制度因素和社會變遷的影響密切相關。”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孝正接受採訪時表示,“隨著近年社會結構的變化,社會誠信狀況不但越來越差,有些方面甚至極其糟糕,這已經成為中國一個顯著的社會問題。”
誠信缺失、不講信用,不僅危害經濟社會發展,破壞市場和社會秩序,而且損害社會公正,損害群眾利益,妨礙民族和社會文明進步。
當前,誠信危機已經引起公眾和政府高度關注。在“染色饅頭”事件發生兩天后,溫家寶總理即對此發表看法,稱這些惡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信任危機導致了社會誠信鏈條的中斷和損害,破壞了市場機制和市場經濟規則。”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社會發展室主任李煒表示,誠信缺失會造成交易主體不被對方信任,限制交易主體自身發展,為防範交易風險被迫增加交易成本。
目前,誠信缺失已使我國經濟秩序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甚至影響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損害了國家聲譽。比如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不但以數萬名兒童的生命和健康為代價,也使國內外消費者對我國的食品安全產生信任危機,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極大損害。
據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中國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分析,我國目前的誠信狀況,可歸納為“三低”:首先,大眾對“信用”的認識水準低。很多人只知道誠信在道德層面的內涵,其實,“信用”至少還包括制度建設和評價體系建設,更深程度上,人類社會已經形成了一套與誠信相關的運作方式。其次,對“信用”的實踐層次低,還未真正在經濟生活、經濟活動、經濟管理中運用信用體系。最後,我國信用發展整體還處於初級階段,誠信的主要踐行者是自然人,還未上升到法人、公共機構,沒有上升到管理者群體這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