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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施傑:建議渣車超載納入危險駕駛罪

時間:2012-03-02 15:32  來源:四川線上

  全國政協委員施傑

  運渣車超載是層層分包的惡性產物——從開發商到承包商到分包商甚至個體包工頭再到運渣車車主,最後到運渣車司機。”

  ——全國政協委員施傑

  “剛下飛機抵達北京,參加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今天的北京細雨濛濛,與往年來京參加兩會時陽光明媚艷陽高照相比略顯陰冷。”昨日下午4時許,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施傑發出本次抵京參加全國兩會的首條微博。

  這次參會,施傑準備了多份提案,主要關注交通。其中,他針對運渣車“超載、超速、闖紅燈”三大現象,撰寫提案《范運渣車的相關立法建議》。

  感受深刻

  運渣車成為“馬路殺手”

  2月12日淩晨,一輛沒有懸掛號牌的運渣車在成都二環路新鴻路路口,撞上一輛摩托車,導致摩托車上兩男子身亡;1月13日,天府大道附近,兩輛運渣車先後惹禍,造成兩名電動車駕駛者身亡……肩負城市建設任務的運渣車,已成為不少人心頭的一種痛。

  “近年來,隨著建築行業的發展,運渣車行業也勃然興起。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運渣車正在成為除酒後駕駛之外的又一馬路殺手。”對運渣車相關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施傑已經撰寫了一份《關於規範運渣車的相關立法建議》提案,“已經成稿,兩會期間將提交。”

  走訪發現

  “每趟要超載二十噸”

  施傑列舉了運渣車三大“罪狀”:超速、超載、闖紅燈。“運渣車司機也很辛苦,一般運渣車都是在夜晚大規模出動,通宵達旦地工作。”施傑曾對幾位運渣車司機展開過調研。通過走訪發現,“平均一輛車每趟要超載二十噸”。“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建渣市場的利益鏈條,層層盤剝,層層轉包。運渣車司機為了可憐的費用,節約每一腳剎車,來節約每一元錢。”他說,運渣車司機為了降低油料消耗,一旦上路,一般不願輕易剎車。“一旦緊急剎車,車廂中的載運物可能從車頂向前傾瀉。”

  此外,施傑認為,運渣車司機一般“遇燈闖燈”,遇障礙就甩方向盤左右繞。“由於其本身超載導致車體不穩,因此非常容易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

  多次違規

  納入危險駕駛罪

  為此,施傑提案提出,從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方面,來完善相關立法。

  在刑事責任方面,他建議將運渣車駕駛員多次超載、超速、闖紅燈,情節嚴重的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建議將運渣車駕駛員超載、超速、闖紅燈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並不是指一旦運渣車發生此類行為一概入罪,而是在同年度,同一運渣車司機因超載、超速或闖紅燈受到行政處罰超過一定次數的,則納入危險駕駛罪進行處理,而對於具體的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情況則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新聞人物

  作為2008年孫偉銘醉駕案二審辯護律師,近年來,施傑的提案更多地關注交通。2010年全國政協會議上,他曾遞交一份《關於增加危險駕駛罪》的提案,建議對飆車、醉酒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定罪量刑,推動了“醉駕入刑”,並因“醉駕入刑”入選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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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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