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于2011年6月至9月對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京滬高鐵)進行了階段性跟蹤審計。審計結果顯示,京滬高鐵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審計結果稱,京滬高鐵建設還存在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採購招投標管理不規範、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其中,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江寧開發區管委會)2008年10月使用虛假資料,以南京市漢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徵地補償款1.40億元。截至2011年6月底,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已套取補償款4000萬元。
——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西北斜村2008年10月多列辦公樓拆遷面積,多計拆遷補償資金143.10萬元。
——天津市北辰區2008年在京滬高鐵徵地拆遷中,截留拆遷補償資金3.40億元;天津市北辰區青光鎮人民政府2011年4月挪用京滬高鐵拆遷資金910.20萬元,用於增設聲屏障。
截至目前,天津市西青區和北辰區已分別將多計和挪用的徵地拆遷資金如數扣回;對於江蘇省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和天津市北辰區套取、截留徵地拆遷資金的問題,相關地方政府正在組織專門力量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