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酒店監控錄影顯示,一名穿淡青色西服的男子抱著一名女子進入客房。
事發地點
4月1日下午,記者從四川南充市相關部門獲悉,蓬安縣殘聯原理事長劉習全涉嫌強姦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蓬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賠償陳佳3.5萬餘元。
事件回放:
2011年10月24日,蓬安縣安監局一位名叫陳佳(化名)的女公務員,在網上實名舉報該縣殘聯理事長在她酒醉後對其實施強姦。
陳佳的帖子及酒店監控錄影顯示,該案發生在2011年10月19日下午。當天中午,蓬安縣安監局副局長張森、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蓬安縣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起吃飯喝酒。14點58分,張森和劉習全在當地的明峪大酒店開房。隨後,他們將醉酒的陳佳抱進房間,張森在11分鐘後離開,劉習全在3小時23分鐘後離開。當晚10時許,陳佳醒來,發現自己被姦污,回家後和丈夫呂玉龍提取證據到蓬安縣刑偵大隊報警。警方在第二天將張森和劉習全一起抓獲。
該事件被曝光後,引發網友大量關注。據媒體報道,在這期間,劉習全的家人曾多次拎著禮物找到呂玉龍夫婦,希望他們能大事化小,放劉習全一馬,但被拒絕。
此後,蓬安及南充政府積極介入,多次通報事件進展。10月31日,南充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幹部隊伍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教育。隔日,蓬安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對該案進行深刻反思,並稱要進一步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和教育管理。
劉習全于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10月31日被批准逮捕。11月21日,蓬安縣公安局將其移送蓬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12月15日,蓬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劉習全辯解稱只是通姦,而不是強姦。但檢方提交的證據表明,事發前幾個月雙方並沒有任何來往和聯繫,二人不存在曖昧關係。劉習全還提出,他是醉酒之後的無意識行為。但證據表明,當天下午5點左右,有朋友打電話給劉習全,劉說他在賓館和一女人睡覺,他準備再來“一夥”。證明他的意識是清楚的,有行為能力。(四川線上消息 川報集團全媒體中心記者 楊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