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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國記憶體在大量收費站致高速路節假日堵車

時間:2012-05-07 09:43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五一”小長假已過,驅車出行的人們仍對在高速路收費站被堵的經歷感到不快。停車交費致使高速路擁堵的問題由來已久,不少網民戲稱高速公路成了“趴窩”路,社會輿論一致呼籲高速公路能在節假日免費放行。有專家指出,公路姓“錢”不姓“公”,有了還貸藉口就百無禁忌,使得公共利益長期讓位於地區利益、部門利益、公司利益、私人利益,這一現象長期存在,管理部門難辭其咎,應該追究相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

  收費站成了“攔路虎”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體驗:汽車疾馳在高速路上,突然減速慢行,原來還有比較長的距離要到收費站了。只見長龍般的汽車緩慢爬行等待交費。特別在節假日出行高峰期,收費站更成為“攔路虎”,造成很長路段難以高速行駛。

  在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期間,這種情況很普遍。據報道,5月1日上午10時,在山東濟南繞城高速公路濟南南收費站入口,長長的堵車隊伍已經排到了匝道的尾部,足有三四百米。

  “收費站的大量存在導致車輛通行緩慢,影響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尤其在出行高峰的節假日,這一問題表現得尤其明顯”,中投顧問交通行業研究員蔡建明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收費所帶來的通行效率的降低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速公路的擁堵亂象。

  收費站成了“提款機”

  高速路應以速度為本,因收費站造成擁堵既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也是對公共利益的損害。很長時間以來,社會各界都在呼籲: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取消收費。

  上個月,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正霖表示,正認真研究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免收通行費的有關問題,將按程式報批後爭取儘快實施。據了解,目前全國已有兩三個省份開始在春節期間免收高速公路費。

  節假日免收過路費為何難以做到?蔡建明分析說,目前我國的高速公路大部分採取“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建設運營,收取過路費是償還建設費用的主要方式。節假日屬於居民出行高峰時期,上路的汽車數量較平時大幅增加,此時高速公路收取的過路費用也大幅上漲。如果在節假日免費,等於是斷了地方政府以及相關企業的財路,損害了利益相關者的經濟利益,因此必然會遭到來自內部的反對。

  山東省監察廳副廳長孫繼業指出,“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但“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可放寬至25年,於是不少“政府還貸公路”搖身一變,變“性”為“經營性公路”,成為地方政府的“提款機”和“搖錢樹”。

  “公路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政府財政修建的公路,這種公路應免收過路費,因為用的是納稅人的錢。另一種是私人企業建的,有投資回報問題,這種公路應該收費”。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劉小川教授對本報記者說,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修建的,公路的所有權都屬於全民,因此,私人修建的公路收費標準應低於“投資+回報+利潤”的模式,公共產權要在過路費中有體現,不應完全按純商品定價。

  劉小川認為,為解決擁堵問題而提出節假日免費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擁堵會損害公共利益。但要求私人企業修建的公路在節假日全免費是不公平的,應該要求他們在擁堵時免費放行。

  超期收費問題更加嚴重

  對收費站造成堵車從而影響高速路速度的問題,國家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收費道口的數量,應當符合車輛快速通過的需要,不得造成車輛堵塞。第五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道口數量不符合車輛快速通過需要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但這一規定在各地並未很好地落實和執行。

  “其實很簡單,可以在各個收費站由政府派人去劃條線,只要堵到那條線就停止收費,也可以採用高科技,用紅外線檢測,碰到線就報警”,劉小川指出,這樣簡單的事情沒人做,主要是因為政府監管不力,政府可以委託第三方來監督。

  專家認為,要將節假日免收公路費或擁堵時免費的政策在全國落實,需要有國家層面的強制性公共政策,否則難以形成可以預期的制度常態。

  蔡建明則表示,實際上,超期收費問題更加嚴重。關於高速公路收費,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收回投資成本後立即停止收費。舉例而言,一條高速公路投資成本40億元,20年收回成本。如果在節假日免費,則收費時間可能增加為25年。總體而言,民眾的福利並未因此而提高。因此,推進節假日免費能夠實施最好,不能實施影響也不大,關於這個問題,最重要的一點在於20年收回成本後必須停止收費,還路於民。目前國內大量存在的現象是公路投資已經收回,但是繼續收費。記者 羅 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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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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