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在本月底將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將首次審議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規範勞務派遣可能將成為亮點。
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我國勞務派遣工數量激增。全國人大常委兩次專題調研,都把勞務派遣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檢查組在調查中發現,勞務派遣在部分單位中存在被濫用的問題,一些用工單位在主營業務崗位上長期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勞動派遣人員同工不同酬、損害派遣工合法權益等問題比較突出。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上實施。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說,不符合規定的濫用勞務派遣,容易引起用工混亂。
烏日圖:一般情況下,勞資雙方就是指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下,就在勞資雙方之間增加了勞務派遣機構,這就形成了三方勞資關係。這樣一種有勞動沒有關係,有關係沒有勞動的體制就造成了勞資雙方關係的複雜化,也造成了法律關係的模糊。
全國政協委員歐成忠建議,法律應該進一步明確規定勞動派遣制度用工範圍,明確定義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強調,要禁止用人單位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下屬單位派遣勞動者。還應該對不具備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清查。
楊志明:規範勞務派遣,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凡是有一定規模的勞務派遣,都要有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一定規模的場地建設和一部分的專業人員,借此把“皮包公司”擠壓出去。(記者 馬闖 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