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利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的管理需要,規範網路線上開具發票行為,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網路發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網路發票應登錄網路發票管理系統,如實完整填寫發票的相關內容及數據,確認保存後列印發票,經系統自動保存數據後即完成發票資訊的確認、查驗。
徵求意見稿明確,單位和個人取得網路發票,應及時查詢驗證網路發票資訊的真實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網路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此外,根據徵求意見稿,網路發票管理系統應具備離線開具發票的應急功能,當出現網路異常情況無法線上開具發票時,納稅人可離線開具發票,開具發票後,不得改動開票數據,並於24小時內上傳開票資訊。(記者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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