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審計廳獲悉,2007年以來,我省對4594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主管責任違規金額79.71億元,其中直接責任金額4.25億元,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11人。
經濟責任審計範圍擴大
經濟責任審計是幹部監督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2007年以來,我省不斷擴大審計範圍。在主要開展縣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國有及國有控投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逐步擴大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2009年,我省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審計佔到全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9%,其中審計縣委書記18名、縣長41名。
縣委書記、縣長將一併審計
據悉,省審計廳將積極探索對縣委書記、縣長一併審計的辦法。據了解,目前我省審計系統已先後在柞水縣、太白縣等7個縣試點這種審計辦法,取得了初步經驗,今年我省將在各設區市選擇項目逐步推行。
在審計過程中,省審計廳採用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決算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和其他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的辦法,對列入當年計劃的預算執行單位審計時,其領導人員任職在兩年以上的,一併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今年重點審計任中乾部
隨著經濟責任審計的進一步深化,任中審計的比例也在逐年擴大。今年我省安排的經濟責任審計中,任中審計比例達到了60%以上。在審計內容上,領導幹部履行職責的行政績效,貫徹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公共投資績效,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經濟決策等將成為審計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