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周克華在南京製造“1·6”搶劫殺人案。案發後,南京市公安局展開了偵查工作。南京公安近期曝光了易容後的周克華逛超市的照片。
圖為周克華易容照。
圖為周克華易容照。
知情人還透露,警方曾將“1.6”案件與此前重慶長沙發生的案件做比較,發現很多共同點。
除了作案用的子彈殼能夠串並上,並能確定是同一支緬甸制54式手槍擊發之外,南京警方還發現,周克華選擇的城市,無論是重慶長沙,還是南京,都是省會以上的大城市,且城市都有江相隔,而且作案地點往往在周邊有高架橋、地下通道等交通複雜又便於逃跑的地方。而且,周克華作案後,常常從江南跑到江北。作案前,他往往會乘坐公交車,在距離案發現場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下車,再步行到現場。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