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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廣泛開展“迎接十八大、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宣傳活動的通知

2012年09月13日 16:06 來源:黑龍江省文明辦 字號:       轉發 列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工商行政管理局、廣播影視局、新聞出版局:

  為充分發揮公益廣告傳播文明、引領風尚的重要作用,推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深入開展,為迎接黨的十八大召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決定,在全國廣泛開展“迎接十八大、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宣傳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活動主題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以“講文明樹新風”為主題,以“做文明有禮中國人”、學習道德模範、學雷鋒活動、志願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組織製作、刊播優秀公益廣告,倡導自強、厚德、崇儉、尚義、守信、明禮、報國、盡孝等道德理念,展示人民群眾昂揚向上、文明進步的精神風貌。

  二、 活動時間

  2012年4月至10月。

  三、 活動安排

  組織創作公益廣告作品。各地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工商行政管理局、廣播影視局、新聞出版局精心組織媒體設計製作平面類、廣播類和影視類公益廣告,經審定後在當地媒體刊播。

  擇優報送公益廣告作品。各地可遴選優秀作品于5月31日前報送中央主辦單位,經評審後,選擇一批作品在中央和地方各級各類媒體刊播。

  大力度刊播展示公益廣告。各地組織黨報黨刊、晚報、都市類報紙、行業報刊及電臺、電視臺、網站等各級各類媒體,在重要版面、時段、網頁刊播公益廣告作品。充分利用飛機、火車、公交車、輪船等運載工具,車站、機場、碼頭、風景區、城市公園等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樓宇電視、手機等載體,廣泛展示公益廣告作品。各地除刊播自行組織製作的公益廣告外,也可轉載轉播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中央媒體已刊播的公益廣告作品。轉載轉播須保持作品原貌,不得隨意更改。

  四、 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宣傳,作為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作為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的有力舉措,加強組織領導,大力加以推進。要精心抓好作品創作,切實提高公益廣告品質品位,突出道德理念,體現文化內涵,增強藝術魅力,取得潛移默化、潤物無聲的良好效果。要邀請廣大群眾推選出來的道德模範和熱心公益、形象健康、群眾認可的知名人士,參演製作公益廣告,擴大社會影響。要增強法制意識,遵守法律法規,杜絕侵權等不法行為,維護公益廣告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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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黃艷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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